关于召开省形意拳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的通知 |
山西省形意拳协会 |
各团体会员、各位委员、协会会员:
为庆祝我会成立三十周年,为表彰、鼓励在我会成立的三十年工作期间,在开展形意拳及其他武术活动中无私奉献、成绩卓著的团体会员单位及会员个人;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于2011年7月召开庆祝省形协成立三十周年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届时我会的顾问、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全体委员、专业委员会成员及获奖单位代表、先进个人等将隆重出席。现将有关事项及评选条件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评选,务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省会;经省协会评审组审核,确定评选结果后,公布奖励名单。
附评选表彰条件如下:
一、先进集体——贡献奖
(一)、三十年中累计组队参加我会组织的各项竞赛、培训、或研讨等活动十二次以上。
(二)、近十年中园满的承办过一次以上全省或全国武术竞赛活动者。
(三)、参加我会主办的省以上竞赛获得过团体前三名者
(四)、坚持长年武术训练、辅导活动,发展会员人数在五十人以上者。以上条件具备二条即可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成就奖
(一)、近十年中个人圆满地承办过一次以上省形协举办的武术运动会者。
(二)、个人多次组队《五次以上》参加我会举办的武术运动会者。
(三)、在国内、国际武术比赛中多次获得冠亚军者。
(四)、累计十二次以上参加我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者《比赛、培训、研讨、交流等》
(五)出版武术专著或在武术刋物上发表论文五篇以上者。
(六)、积极培养后备人才,成绩显著;所培训的运动员在省运会比赛中有十五人次以上获前三名;或发展会员三十人以上者。
(七)、积极、主动、园满地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担任裁判员公正、准确;培训工作严肃、认真,获与会人员好评者。
备注:评选范围限定在省形意拳协会会员内部
山西省形意拳协会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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