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召开 |
国家体育总局 |
2月14日,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群众体育工作者代表齐聚榕城福州,参加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共谋全民健身兴旺之策,共商群众体育发展大计。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会上做了题为《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机遇 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的主题报告。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陈文清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晓敏主持。
刘鹏在会上着重强调,2012年是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体育部门要认真按照《计划》要求,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和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刘鹏说,近一年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积极履责的实际行动,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各地深入实施《计划》树立了榜样。希望各级体育部门效仿这种做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有效整合本地各职能部门资源,进一步凝聚深入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共识,紧紧围绕本地制定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并针对影响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研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使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同时,刘鹏指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不仅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作用,而且在体育系统内部也要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和树立“大群体观”,彻底改变过去那种“群体部门一家干群体”的局面,要充分认识到全民健身事业不仅仅是群体部门和几个非奥项目管理单位的职能,更是整个体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和有关单位同样承担着推动全民健身工作不断发展的任务。
刘鹏指出,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和行业体协、老年人体协、农民体协、各类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组织联系群众最直接、最密切,对动员和组织不同人群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具有强大的号召力,是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十分重要的力量和覆盖面广泛的组织保障。各级体育部门要善于引导和发挥他们的作用,积极支持和协助他们广泛开展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并为他们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场馆条件、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共同营造浓厚、持久的全民健身氛围。
刘鹏同时强调,全民健身既是一项社会事业,也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广大群体工作者一定要“跳出体育看体育、跳出体育干体育”,在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把目光更多地投向那些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感召力,愿意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投入资金、付出劳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聘请他们在各类体育社团任职,鼓励支持他们依法依规组织群众体育活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使其成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新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盛志国在会上总结了2011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部署了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重点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陈祥健、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强、福建省体育局局长徐正国、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主任倪会忠、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司长郭建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和人群、行业体协的分管领导,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体育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全民健身专家委员会专家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荣获国际奥委会群众体育发展与促进奖
在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晓敏宣读了“关于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荣获国际奥委会群众体育发展与促进奖的通报”。
“通报”中说,世界群体大会是国际奥委会致力于推动全球群众体育发展而举办的重要活动。国际奥委会于2011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第14届世界群众体育大会上首次设立了“发展与促进”奖,以此表彰在推动世界群众体育发展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和开创精神。为此,中国奥委会向组委会申报了4项品牌活动。经国际奥委会群体委员会专家评审,认为健身气功项目是一项每个个体都可以完成的运动,所倡导的身心健康理念充分体现了世界群体大会的宗旨。活动覆盖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具有较好的民族性和健身性。决定授予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发展与促进”奖,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还亲自为我国与会代表颁发了奖牌。
329个全国乡镇体育健身工程为示范工程
在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命名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仁和文体广场等329个乡镇体育健身工程为“全国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晓敏在宣读“关于命名全国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的通知”中说,从2009年开展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工作以来,全国各地在条件适合、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建成一批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标准更高、规模更大、功能更多的以灯光篮球场为主要内容的乡镇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推动了我国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的创新和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为了进一步配合社会议新农村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好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经各省(区、市)体育局推荐,国家体育总局认真评审,决定命名329个乡镇体育健身工程为“全国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
表彰先进:549个优秀组织奖 843个先进单位奖
在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为鼓励先进,扩大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示范效应,国家体育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等549个单位“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北京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等843个单位“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并通报表彰。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宣读了《关于表彰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决定》。《决定》指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全面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的启动之年。全国各地、各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为契机,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以“每天锻炼一小时”为主题、贴近生活、丰富多彩、方便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健身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的环境和氛围,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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