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武术段位制标准化发展的通知

  武术字[2012]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管理部门),各行业体协武术管理部门,中国武术协会各单位会员:
  根据《中国武术发展五年规划》(2010-2014)和2012年全国武术协会主席和秘书长联席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推动武术段位制标准化发展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武术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武术协会遵照执行。
  一、武术段位制工作的近期任务
  1、各地建立专业武术段位制组织管理和考试授段机构。以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为标准教材,建立统一的教学培训体系,按计划开展国内外武术段位制教学,活跃国内外段位制市场。
  2、从2013年起,中国武术协会和各地的一级、二级考评机构要制定计划定期举行武术段位制考试,形成常规性“国考”、“省考”、“县考”3个层次的段位制考试体系。
  3、20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半年时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之乡和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的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要认真组织完成下半年的任务指标(详见附件)。
  二、加强段位制办公室和考试点的建设
  4、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武术协会要在年底前设置段位制专门管办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专项负责段位制日常工作。各地市县武术协会亦要创造条件设立段位制专办工作机构,在待设期间要安排专职人员专管专办。
  5、2012年底前,各地各级武术协会均要按任务要求设立段位制考试点。同时要指导帮助单项拳种研究会、各类学校,以及企业、社区和乡镇设立考试点。把段位制考试点设到习武者的身边,方便段位制培训和考试活动。各地应首先着眼于在武校、武馆和武术之乡设立考试点。
  三、依照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各级武术协会和段位制工作机构成员,要认真学习《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领会精神,照章办事。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照文件明确的政策,准确运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要认真执行和准确应用《中国武术段位制•奖励段位的标准》(以下简称《奖励段位》)、《关于加快武术段位制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武术字[2011]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件》)等文件。
  (1)凡初学武术二年以上的锻炼者,可以根据已具备的申报条件,越过段前级,申请参加晋升一段或二段的考试;对于刚开始从事武术助教、辅导员等工作者,可以根据已具备的申报条件,申请参加晋升三段的考试,获取相应段位。凡已从事武术教学二年以上的教师、拳师和传承人,可以根据已具备的申报条件,越过初段位,申报参加晋升四段或五段的考试;对于具备一定武术资历和贡献,且武术技术和理论成绩达到标准者,也可直接申报参加晋升六段的考试,获取相应段位。上述通过奖励条款“套考”得段位者,若其武术水平和其在武术普及推广工作做出的成绩均高于现段位,可以再给1次不受年龄、不受晋段时间限制的晋段奖励,参与晋升高1段位的考试。
  (2)凡取得武术段位制指导员和考评员资格证并在推广与普及武术段位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者,可给予1次不受年龄、不受晋段时间限制的晋段奖励,直接参与晋升高1段位的考试。
  (3)本人所教学生取得相应段位的数量,可以作为报考段级的依据。凡已有10名学生获得了三段(含)以上《中国武术段位制段位证》者,可直接申报参加晋升四、五段的考试;凡已有20名学生获得了四段(含)以上《中国武术段位制段位证》者,可直接申报参加晋升五、六段的考试。
  (4)《手册》规定:参加三段(含三段)以上段位制晋段考试的项目调整为:一个规定项目,一个自选项目。即: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各占50%的比例。规定项目只能从《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选取。自选项目可以从传统武术中任选一种拳术或者器械套路,也可以从新编武术锻炼项目中任选一个拳术或者器械套路。
  (5)对于年满45周岁以上的武术专业、职业教学工作者和传统武术拳种传承人,可以先取得“自选项目”的考试成绩,按此成绩初定申报的段级;然后采用“碟试”方法完成规定项目的考试。
  (6)认真执行《88号文件》规定:“凡中小学在读学生参加相应段级考试获得段位者,免收段位认定费。免费范围规定为:小学为段前1~3级、一段;初中为二段及其以下;高中为三段及其以下。”
  四、要简化考评程序和内容,下放审批权限
  8、要保证基层段位制办公室和考试点按职责行使职能。要支持和鼓励基层段位制工作机构自主开展段位制培训、考试和在授权范围内的审批工作。
  9、各级段位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本地区和本单位段位制指导员与考评员的作用,鼓励他们以开班培训、个别传授等多种形式积极展开《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各项目的教学传播工作。协助考评员组织教学考试,行使签发段位制技术成绩认定证书的职能。
  10、各地各级段位制办公室要认真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关于下放考评权限,适当降低门槛,广泛吸纳武术爱好者考段的积极性指导意见,尊重并认可考评员签发的《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成绩认定证书》以及异地参加段位制考试取得的《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成绩证书》和《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考试成绩证书》。
  五、多措并举不断壮大段位制队伍
  11、在坚持国标、兼顾传统的前提下,优先解决各级段位制工作人员段位资格,放宽资深拳师晋升段位的条件,不断壮大段位制工作队伍和骨干力量,逐渐形成一支熟悉业务的段位制专业队伍。
  12、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武术协会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本辖区内各级段位制工作机构成员的“考评员资格”培训。
  13、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和批准举办的武术锦标赛、传统武术比赛和承担外派执教、执裁任务的教练员、裁判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段位资格。各省、区、市注册运动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段位资格。
  六、合理编制预算和有效使用段位经费
  14、各地武术管理部门和武术协会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有关段位制经费的管理规定,既要做好收缴管理工作,也要做好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15、要加强对培训收入、考试收入以及工本费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合理高效的收支管理与操作模式。
  七、注重发挥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
  16、各级武术协会要借助各种现代传媒手段,通过举办段位制讲座、培训、考试、通段比赛、颁发证书等多种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段位制的价值,扩大段位制的影响。还要积极宣传段位制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17、各级武术协会要在年前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段位制官方网站。既要发挥网站在组织培训、考试、申报段位、查询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还要通过各地各级段位制网站链接,发挥武术段位制网络的宣传作用。
  八、年终检查与表彰奖励
  18、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对各地开展段位制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评选出本年度段位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今年年底举办的段位制全国考试和2013年全国武术协会主席和秘书长联席会议上进行表彰。
  19、各级武术协会要按照2012年7-12月段位制工作任务表(附件)下达的指标,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2012年年底,中国武术协会将以完成任务指标为条件,奖励具体执行任务中的有功人员;并对评为先进单位的段位制工作机构给予工作经费资助。
  20、各地要注意研究开展段位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报告,听取中国武术协会的处理意见。
  九、其它
  21、目前,有材料举报不法分子利用办理武术段位证非法谋利,严重扰乱了武术段位制的正常管理秩序。中国武术协会鼓励各地武术组织和武术爱好者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于那些涉嫌犯罪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2、举报有奖,违法必究。

附件:2012年7-12月中国武术段位制工作任务表(略)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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