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武术卷)征稿通知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编辑委员 |
中华武术作为一支优秀的民族文化,当前得到良好的发展和繁荣;同时得到国家文化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2000年始,国家文化部再次对中华武术进行全面系统的挖掘和整理(被列为民间竞技类项目),并按照武术流派和拳种的不同,逐一申报批准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传。由于武术门派和拳种众多,新拳种鱼目混珠,人为的杜撰史料;旧拳种缺少历史文献记载,发源传承断代等原因,为申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所以,申报工作将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程。武术文化遗产申报,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文化遗产保护地)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统武术继承人)两部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必须是一个门派拳种的发祥地或一个外来拳种在当地流传超过七十周年,并且普及程度高,如河南温县陈家沟和陈式太极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必须有明确的师承关系,拳种流传超过七十周年,且全面掌握这一门派传统技艺,对传承有突出贡献。由于历史因素,传统武术的传承存在很多模糊印记,遗忘了武术拳种的创编年代,遗忘了创编人,遗忘了传承人,这些遗憾归根结底是由于当时没有一个部门专门编撰武术历史年志。
为了不重蹈历史的覆辙,为了后人不在遗憾,让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武术文化永远屹立世界民族之林,自2009年开始,亚太联合文化传媒中心携手中国民间武术家联谊会,在文化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编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中华武术卷)》文献,以后每隔10年修订整理一次。铭记历史,功德传承。欢迎各地武术组织和民间武术文化工作者积极参与和推荐,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推荐工作突出者,我们将特聘为编委或副主编;届时由文化部和编撰委员会下发聘书,对特殊贡献者,予以奖励。
具体征稿要求,见征稿细则。
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分 中华武术、剪纸、民歌民谣、民族乐器、地方戏剧、刺绣编织、中华医药、竞技与杂技、泥塑与雕刻、民间版画、民间手工艺、民间文学、民间社火等。被列为文化部“十一五重点工程”项目。
文化部“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武术卷)》征稿细则
一.入选人员条件:
1.武德高尚,尊师重道;
2.传统武术各门派代表人物(单一门派);
3.有明确的师承关系,所学为传统武术(流传超过七十年);
4.习武时间达10年以上;
5.中国国籍(含港澳台), 健在人士。
二.资料要求:
1.详实的个人简历一份:
(1).含出生年月,性别,籍贯;
(2).习武经历,拜师时间及拜师证明一份;
(3).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
(4).授徒情况;
(5).推荐人签字;
(6).所担任职务。
2.照片资料:
(1).个人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
(2).个人六寸以上彩色清晰练功照片3-5张。
3.个人联系:
(1).个人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2).固定电话和移动手机;
(3).电子信箱;
(4).即日起开始征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01日。
4.评选结果:
(1).及时发送入选通知和聘书;
(2).网上公布信息;
(3).国内费用:720元人民币/人(含评审、编辑、通讯、证书、书籍等费用,落选如数退还);
(4).港澳台费用:980元人民币/人(含评审、编辑、通讯、证书、书籍等费用,落选如数退还);
(5).外籍人士费用:500美元/人(同上)。
三.单位和个人赞助:
1.赞助1000元人民币/人,书中鸣谢,赠书一册,并聘为编委;
2.赞助2000元人民币/人,推荐编委, 颁发证书,书中鸣谢,赠书两册,聘为编委;
3.赞助5000元人民币/人,推荐副主编,办法证书, 书中鸣谢,赠书5册,聘为编委会副主任;
4.赞助10000元人民币/单位,列入支持单位,书中鸣谢,赠书10册,聘为编委会主任;
5.赞助30000元人民币/单位,书中鸣谢,刊发单位介绍,赠书20册,聘为副主编之一。
注:推荐10人以上均聘为编委,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四.联系单位:
1.名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委会 亚太联合文化传媒北京中心 中国民间武术家联谊会
2.地址: 北京市东三环中路富力城A9座1701 邮政编码:100022
3.电 话:010-58765401 58765402 13001981989 传真:010-58767549
4.联系人:刘 迎
5.网 址:www.apac.cc www.cfws.net
6.电子信箱: apacsdy@126.com apccsdy@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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