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二届武术大赛套路项目竞赛规程 |
武术世界 |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武术协会
衡阳市体育局
衡阳市武术协会
三、日期、地点
11月7—9日,衡阳市
四、参赛单位
省武术协会副主席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全省各武术协会、武术馆校、俱乐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自选类:长拳、太极拳、南拳,刀术、剑术、南刀、太极剑、枪术、棍术、南棍。
(二)传统拳术类:
一类:形意、八卦、八极;
二类:通臂、劈挂、翻子;
三类:地躺拳、象形拳;
四类: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南拳等。
(三)地方拳种类:梅山拳、巫家拳、太空拳、自然门、截拳道、龟牛拳、岩鹰拳、鹰爪拳、大成拳、东安拳等。
(四)太极拳、剑类: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24式、42式拳剑等。
(五)传统器械
1.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太极剑、太极刀等。
2.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铁尺等。
3.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
(六)健身气功类(健身功法):五禽戏、六字诀、易筋经、八段锦。
(七)对练类:男子对练、女子对练、男女混合对练(对练人数不超三人)。
(八)集体项目:段位武术展示表演。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应具备相应武术段位,儿童组应具有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一段武术段位证,少年组应具有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二段武术段位证,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应具有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三段以上武术段位证。
(二)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三)每名参赛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对练、集体项目除外)。
(四)对练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一对;集体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一队(8人或8人以上)。
(五)集体项目在开幕式上进行。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2012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二)套路比赛时间
1.自选套路不少于1分10秒钟(太极拳、太极剑套路3-4分钟)。
2.规定套路太极拳5—6分钟,太极剑3—4分钟。
3.传统套路不少于1分钟(太极拳5分钟内、太极剑4分钟内)。
4.集体项目5分钟内,须配乐(自备CD光盘)。
5.对练套路不少于50秒。
(三)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2年12月31日—1997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6年12月31日—1975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4年12月31日—1955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5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设套路团体奖,录取前六名,颁发牌匾。
(二)单项比赛按项目、组别、男女分别录取名次。
(三)各项目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不足3人的项目,按照年龄、性别编排到类似项目进行比赛。各项目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四)同一组别有6人参赛的项目单独录取名次。
(五)集体项目:设一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20%)、二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40%)、三等奖(占参赛队伍数量40%),颁发匾牌和证书。集体项目段位展演获奖运动员成绩可作为段位考评成绩。
(六)所有项目个人前6名积分如下:7、5、4、3、2、1,每队总分为团体总分。
(七)所有项目个人第一名,湖南省武术协会将制作《湖南武状元》精美纪念册和颁发《湖南武状元》证书,凡入选者需缴纳200元制作工本费。
(八)设武德奖、武术发展贡献奖、优秀运动队、优秀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闭幕式武术名家展演
1.凡在中老年组单项参赛人数达(含)15人的项目中,获得第一名的运动员,经组委会审定可参加武术名家展演。
2.省武术协会副主席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有推荐一人参加资格,经组委会审定后可参加武术名家展演。
3.经组委会审定,湖南省地方拳种代表人物可参加武术名家展演。
九、报名、报到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日—10月10日。
2.报名要求:请参赛队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须用A4纸打印),并连同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后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段位证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邮寄至湖南省武术协会,任缺一项,不得参赛,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524976717@qq.com邮箱。
3.报名结束后,各队参赛运动员名单不得再更换,逾期报名不予编排。
4.报名表可在湖南省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hnswx.cn下载。
(二)报到
1.各代表队请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2.裁判员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且费用自理。
3.裁判长、编排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三)联系方式
单位:湖南省武术协会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1号,省人民体育场内
联系人:瞿才学 15802537187 李 静 15874992232
马俊祥 13034823480
十、参赛经费
(一)参赛费:350元/人(含参赛费、会务费,赛会赠送纪念服装一件)。
(二)湖南省武术协会会员费85元(4年),10岁以下或60岁(含)以上交45元(4年)。
(三)已加入湖南省武术协会者凭湖南省武术协会会员证优惠50元。
(四)报名时需将参赛费、会员费汇入组委会。
户名:湖南省武术协会
帐号:19010112092010068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德雅路支行体育馆路分理处
(五)参加集体项目段位展演的运动员免收参赛费。
(六)参赛队往返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一、技术代表、裁判员的选派
技术代表、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湖南省武术协会裁判委员会从“湖南省武术协会裁判员资源库”中抽调选派。
十二、其他
(一)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二)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三)套路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服装、器械自备)。
(四)各代表队必须于报到时交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组别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赛前1天向大会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还需缴纳改项费100元人民币。
(六)各代表队必须严格遵守赛会纪律,按要求派人参加组委会、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七)各代表队开幕式当天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候场区,准时参加开幕式,其他非参赛运动员一律到观众席就坐。
(八)各代表队运动员必须参加闭幕式颁奖仪式,颁奖仪式未到的参赛队取消所有获奖成绩。
(九)为协助各运动队做好宣传工作,场馆内场地周围为运动队提供宣传广告版。规格长2米、高1.3米(由承办单位统一制作,保证场地布置美观);有意宣传的队伍,宣传内容由各队自行设计提供电子版(电子版于报名时发至组委会,便于按时制作),费用各队自理(每块宣传板600元人民币),请于报名时同报名费一并汇交组委会。
(十)本规程内容由湖南省第二届武术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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