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武术之乡落实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的指导意见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
各武术之乡: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关于《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的通知(武术字【2014】176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武术之乡段位制推广工作,全面推动武术之乡武术段位制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六进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各武术之乡要把《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列为年度的重要工作。充分展示武术段位制在全面评价习武者武术水平、促进人的身心健康、在构建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国特色体育强国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各武术之乡要结合"全国武术之乡管理办法"和"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的各项规定,按照十年规划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推广武术段位制的战略设计和系统部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武术段位制发展格局。
三、各武术之乡要把武术段位制推广工作纳入大群体工作的格局之中,切实将武术段位制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的工作"三纳入"(纳入政府规划、纳入年度考核、纳入财政预算),使武术段位制成为武术之乡全民健身的重要选项。
四、各武术之乡要加强武术段位制推广工作的组织建设。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建立一套机制健全,执行有效的管理系统。
五、各武术之乡要充分发挥各级武术协会和武术组织的作用。加强武术段位制推广工作骨干队伍的培训,年度培训数量不少于100人,建立一支能够满足武术段位制工作需要的指导员和考评员队伍。
六、各武术之乡要加强武术段位制的考段培训与考评工作。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好各种类型的武术段位制培训和考评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人数不少于2000人,考取段位的人数不少于1000人。
七、各武术之乡要加强武术段位制考试点的建设。要根据本地区武术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习武者身边建立不少于5个分布合理、设施完备、考评规范的武术段位制考试点,以满足广大武术习练者考取武术段位的需要。
八、各武术之乡要鼓励和支持武术习练者参加全国和省级武术比赛及武术段位制考评活动,加强交流,促进本地区武术水平的提高。
九、各武术之乡试点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要求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下拨的武术段位制试点工作的补助经费和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加强管理、专款(专物)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十、各武术之乡要加强武术段位制的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网络和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有关方面及全社会的认知、认同感,使武术段位制推广工作形成广泛共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十一、各武术之乡试点单位要按照武术段位制试点工作的进度和要求,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要积极探索武术段位制推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提出建议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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