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际武术文化传承人名录 |
国际武术文化研究院 |
“国际武术文化传承人”是经国际武术文化研究院认定的,承担武术文化传承保护责任,具有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武术人。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武术文化传承人,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国籍、流派,均可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际武术文化传承人:
1、完整掌握并保持武术文化某项目的表现形态或其技能;
2、在一定区域内被公认为具有较大影响力;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师承脉络清晰连贯,具有较长的传承经历;
5、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是武术文化某一拳种传承的骨干人员。
从事竞技武术及武术文化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武术文化传承人。
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最终新疆赖宝珊、北京白义海、吉林沈延光、江苏葛瑞麟、甘肃雷多仓、云南桂翠艳、内蒙古苏和、新疆张静、贵州牟贵萍、广东关亚丽、黑龙江王洪武、湖北蔡光际、浙江李立奇、山东刘新敬、河北翟云岭、福建曾建凯、江西左敏、山东靳宗福、广东陈绍南、贵州李沅彪等20人获得第二批“国际武术文化传承人”称号。
以上人员将于2015年国际武术文化传承人命名表彰大会上正式授牌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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