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国际健康运动交流大会竞赛规程 |
武术世界 |
一、时间
2016年12月10—12日
二、地点
香港新界天晖体育馆
三、竞赛项目
(一)武术套路
1、国家竞赛自选拳械。
2、其他拳术:太极拳,南拳,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少林拳、武当拳、青城派、崆峒拳、八门拳、燕青拳、炮拳、红拳、七星拳、罗汉拳、洪拳、蔡李佛拳、咏春拳等流传在社会的各流派拳术。
3、武术段位拳械(中国武术协会创编的武术段位套路拳械)
4、其他器械:长单器械、短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等。
5、对练项目: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6、集体项目:内容以武术或健身气功为主要体现形式。
(二)健身气功
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养生武舞等健身功法。
(三)养生武舞、广场舞
各种体育舞蹈、健身操 、自编广场舞、音乐舞蹈。
(四)瑜伽
规定动作瑜伽、自编瑜伽 、柔术。
(五)武功绝技
硬功、轻功、柔功等武术功法绝技均可参加比赛。
要求:科学、健康、安全、惊险。
(六)其它各类健康运动项目
跆拳道、合气道、空手道、截拳道、舞龙舞狮等。
(七)名家展示。
在全国及国际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可以报名参加名家展示。
四、参加办法
(一)各地区体育局、体育协会,各行业体协、各类院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武术馆校、体校、俱乐部、青少年活动中心、太极拳协会,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街道、村镇均可以个人、团体组队参赛。
(二)以个人、团体组队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不限。
(三)参赛运动员达16人(含16人)以上的团队,可报随队国家一级裁判员1名,须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作为大会正式聘用裁判,须缴纳会务费,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其差旅费自理(随队裁判不能兼报领队、教练和运动员)。
(四)凡代表队中运动员达21人(含21人)以上,可免一人会务费(400元)
(五)集体项目须6人以上。
(六)每人最多报5个单项。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2012年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国际健康运动评判规则》、《国际跆拳道竞赛规则》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二)对抗项目只做展示。
(三)年龄分组
幼儿组(2008年以后出生) 儿童组(2004年-2008年)
少年组(1998年-2003年) 成年组(1976年-1997年)
中年组(1956年-1975年) 老年组(1956年以前出生)
(四)各项比赛时间规定
1、武术套路:
A、单练、对练套路比赛:2分钟以内(太极、木兰拳械除外);
B、太极拳、太极器械单练比赛,集体项目比赛:6分钟以内。
2、对抗项目展示、跆拳道品势比赛:2分钟以内。
3、瑜伽、广场舞:6分钟以内。
4、健身气功、武功绝技比赛:6分钟以内。
注:所有项目比赛时间不设下限,只要不超出规定时间即可;超出规定时间达1秒至5秒扣0.1分,依此类推。
(五)比赛服装、器械
比赛器械、服装不做统一规定,但须符合项目特点及比赛规定。(经裁判组认定后方可参赛)
六、录取名次及奖项
(一)比赛按项目、性别、年龄分别录取名次。
(二)各项目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一人录取。各项目前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三)集体项目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匾牌、奖牌及获奖证书。
(四)设“健康运动贡献奖”,对宣传、组织达30人以上选手参加本届大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评选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等(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六)设健康道德风尚奖、组织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七)设最佳表演奖、最佳编排设计奖、最佳编舞、最佳配乐、最佳舞美、最佳风格奖等,颁发匾牌及获奖证书。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报名表、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出生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后欲更改项目者,须书面申请,并交纳每项更改费200元。
(四)各队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领队签名特快专递寄至组委会联络地址或把word格式报名表发到组委会电子邮箱。
(五)各代表队于12月10日在香港新界天水围(嘉湖海逸度假酒店)报到,大陆参赛人员统一在深圳罗湖口岸集中领取资料。
八、费用
(一)会务费:领队、教练、运动员、随队官员、随队裁判员等所有报名人员均须缴纳400元会务费。(世界健康运动联合会会员、中国武术文化促进会会员、中国民间武术家联谊会会员、香港健康太极拳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免缴100元会务费)
(二)参赛项目费:每项100元/人,集体项目100元/人(参赛运动员缴纳)。
(三)住宿费:(不随大会统一住宿者免缴此费)
A.商务双人间:每人1200元(住3晚四星级宾馆,不含饮食,免费游泳);
B.单人独立间:2400元(住3晚四星级宾馆,不含饮食,酒店免费游泳);
(四)名家展示:每项500元(最多两项)
(五)联谊晚宴每人300元(自愿参与)
(六)会务费、项目费、住宿费报名时汇款。
注:大会不统一安排吃饭。
九、大赛联络与报名材料发往地址
(一)联系地址:
1、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号院A区7号楼1-106室
国际健康运动联合会秘书处 邮编:100022
联系人:孙德玉 13001981989
杨志军 15810010418
马俊祥 13034823480
传 真:010-58765402
Email:apacsdy@126.com
hxwzy@163.com
QQ1:806683959
QQ2:741716149
2、香港屯门山景邨景荣楼1020号
首届国际健康运动交流大会组委会
联系人:靳小春0852- 9157 1790
(二)会务费、项目费、食宿费汇款:
1、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
帐 号:3311 6058 2678
户 名:亚太联合文化传媒(北京)中心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环支行
卡 号:4367 4200 1346 0368 149
户 名:杨志军
3、香港地区汇款账号:
汇丰银行:4428 8824 4833
户 名:伍秋平
十、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聘。
十一、其它
(一)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选手音像资料进行宣传推广。
(二)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大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凡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的一切活动安排,否则视作弃权处理。
(四)《秩序册》彩页广告每页2000元,有意在《秩序册》刊登广告者,请自行设计宣传内容。规格高210mm,宽140mm。
(五)本规程解释权属首届国际健康运动交流大会组委会。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际健康运动交流大会组委会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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