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国际旅游岛亚太武术公开赛竞赛规程 |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琼海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琼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海南中旅控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0年11月27 - 30日。
竞赛地点:海南省琼海市。
四、竞赛项目
(一)国家规定竞赛拳械
长拳、南拳、42式太极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等第一、二、三套国际竞赛套路。
(二)自选拳械
长拳、南拳、太极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太极剑等自选套路。
(三)其他拳术
太极拳类:陈、杨、吴、武、孙、和式太极拳,赵堡太极拳、东岳太极拳、龙形太极拳、李式太极拳、沈式太极拳、武当太极拳、青城太极拳、科星太极拳、十二象太极拳、太极八法五步、其他太极拳。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洪拳、蔡李佛、虎鹤双形、白鹤拳、白眉拳、刘家拳、李家拳、蔡家拳、地术拳、其他南拳。
一类拳: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
二类拳:通臂拳、劈挂掌、翻子拳。
三类拳:地躺拳、象形拳。
四类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少林拳、武当拳、五形桩、红林拳、中兰拳、燕青拳、七星拳、罗汉拳等其他拳术。
(四)武术段位拳械
由中国武术协会创编审定的武术段位套路。
(五)其他器械
1.长单器械:棍、枪、朴(大)刀、铲、叉等。
2.短单器械:刀、剑、鞭杆等。
3.双器械:双刀、双剑、双鞭、双钩、双匕首、双锤等。
4.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
5.太极器械:太极剑、太极枪、太极杆、太极扇等;
(六)对练项目
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七)集体项目
以拳术、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
(八)健身气功展示
五禽戏、六字诀、易筋经、八段锦、养生武舞等健身功法。
(九)跆拳道品势
太极1章至太极8章、高丽、金刚、太白、平原、十进、地跆、天拳、汉水等。
(十)武功绝技
硬功、轻功、柔功等武术功法绝技均可参加比赛。
要求:科学、健康、安全、惊险。
五、参加单位
(一)承认国际武术联合会章程的世界各国家和地区的武术组织。
(二)各省、市、区体育局、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武术馆校、体校、俱乐部、青少年活动中心、太极拳协会、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街道、村镇均可参加。
六、参赛办法
(一)人数规定
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不超过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不限。
(二)年龄规定
1.幼儿组(2014年-2017年出生)
2.儿童组(2008年-2013年出生)
3.少年组(2002年-2007年出生)
4.成年组(1981年-2001年出生)
5.中年组(1960年-1980年出生)
6.老年组(1960年以前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合武术运动的疾病,适合所报参赛项目运动。如在比赛期间(含往返路途)出现自身的意外情况,由代表队和个人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均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为准。运动员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幼儿组、儿童组、少年组运动员需提供户口本、学籍证明原件)。
(五)集体项目须6人以上,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集体项目。
(六)参赛运动员达20人(含20人),可报随队国家一级裁判1名,经组委会确认后,可作为大赛正式聘用裁判。(随队裁判不能兼领队、教练和运动员)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本次赛事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武术竞赛纪律规定》。
(二)竞赛办法
1.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不同类别的5个项目,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集体项目必须配乐(自备音乐),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3.各项比赛时间规定
①单练、对练项目:2分钟以内(太极拳械除外)。
②太极拳、太极器械单练项目:5分钟以内。
③集体项目:6分钟以内。
④武功绝技项目:4分钟以内。
⑤健身气功:7分钟以内。
注:所有项目比赛时间不设下限,只要不超出规定时间即可;超出规定时间达1秒至5秒扣0.1分,依此类推。
4.同一拳种,同一年龄、性别报名人数达到5人时,均单独设立项目进行比赛。
5.比赛服装、器械自备,不做统一规定,但须符合项目特点及比赛规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自选/规定套路项目:各单项按年龄组别及男女性别分别录取前8名,第1 - 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 - 8名颁发证书。不足8人(含8人)参赛,按实际参赛人数减2人录取。报名不足3人(含3人)的组别合并到其他项目组别参加比赛,合并录取名次。
(二)其他套路项目、对练、集体项目:各单项按年龄组别及男女性别分别录取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奖牌和证书。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
(四)评选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评选办法另定。
(五)设“发展武术贡献奖”,对宣传、组织达50人以上运动员参加本届大赛,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及特制刻字龙泉宝剑。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如确需更改运动员、项目者,须书面申请,并交纳项目更改费200元/项。
4.各代表队须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将报名表快递到组委会或者把word格式的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组委会电子信箱。竞赛规程、报名表、安全责任声明表可在武术世界网(www.21wushu.com)下载。
5.报名联络方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17号华侨大厦二楼亚太国际武术公开赛组委会。
联系人:马俊祥、杨志军、蔡于仲;
联系电话: 18789773110、18673166139、15810010418;
微信号:majunxiang1974;
电子邮箱:hxwzy@163.com;
QQ1:806683959;QQ2:1260680791。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11月27日在海南省琼海市报到,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2.报到时须将参赛队员的体检表、保险单和自愿参赛责任书等有关材料一并交到报到处,不交者不给予参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具体事项如下:
保险时间:2020年11月27日-30日。保险种类: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
比赛过程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十、经费
参加比赛的所有费用(包括会务、项目、食宿、交通、保险、体检、医疗等)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聘。
十二、其他
(一)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选手音像图片资料进行宣传推广。
(二)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赛事做出相应调整。
(三)凡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的一切活动安排,否则视作弃权处理。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由赛事组委会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食品监督、气象、通讯、供水、供电等。
2.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具体履行安保职责。承办单位负责人为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3.赛事活动承办单位须确定应急工作信息员和应急电话, 负责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赛前须负责对信息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4.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上报,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此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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