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竞赛规程(境内组)海南省选拔赛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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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时间
2025年8月22日至24日
二、竞赛地点
海南省屯昌县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个人均可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传统太极 拳(请注明具体套路名称)。42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规定套路均归为传统项目。
南拳类:咏春拳、洪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其它南拳(请注明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注明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 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 42 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二) 对练项目: 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内容以单项拳种拳术或单项拳种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性别不限、人数不限(可经过选拔后混合编队)。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个参赛队限报对练1项。男、女可混合编组。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性别、年龄组不限。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24)》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2. 传统各式太极拳、械,完成套路时间为3-4分钟。
3. 国家规定太极拳、械套路,完成套路时间为3-6分钟。
4.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
5.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音乐),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 11岁及以下(201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组):12岁至17岁(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中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66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出生者);
老年组(E组):60岁及60岁以上(196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七、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徒手和器械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三) 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 奖证书和牌匾。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数, 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四)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将按照比赛成绩核定获奖等次,具体如下:
1.获得优秀中、上等级分数,核定为一等奖;
2.获得优秀下、良好上等级分数,核定为二等奖;
3.获得良好中及以下等级分数,核定为三等奖。
(五)个人项目中获得前2名的运动员,将入选海南省代表队,参加2025年10月在峨眉山市举办的第十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各参赛人员须于2025年8月6日前,把word格式的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组委会电子信箱。
3.报名联络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19号星海湾一楼,海口市武术协会。
联系人:马俊祥、朱资娥、林婷
电话:18789773110、18673166139、15810010418
微信号:majunxiang1974
电子邮箱:hnwushu@126.com。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2025年8月21日在海南省屯昌县报到,领取秩序册、证件等相关资料,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2.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责任声明书(手写签字)、人身意外保险单(保期须包含比赛时间)、健康证明(赛前15天内由医院出具的血压、脉搏检查证明和心电图)。
九、经费
(一)参加比赛的所有费用(包括会务、项目、食宿、交通、保险、体检、医疗等)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二)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相关费用请于报名时一次性交付组委会。提前离会不予办理退费。
(三)食宿标准:
标准间:每人每天300元人民币,4天共1200元;
单人间:每人每天450元,4天共1800元;
凡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有效期内),食宿费每人每天优惠10元。
(四)其他费用:凡不住会人员须交纳参赛服务费300元,以便统一参加大会期间的活动。
(五)汇款地址:
单位名称:海南省民传武术交流中心
地址电话: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人民大道18789773110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口海甸六东路支行
收款账号:267534367025
联行号:104641004304
十、裁判员
(一)裁判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按时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健康状况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对项目和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组委会会议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八)规则和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组委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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