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论坛”•海峡两岸传统武术交流大赛竞赛规程 |
|
一、时间、地点
2009年5月16日—21日,福建省厦门市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体育局、厦门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福建省武术院、台湾武艺文化研究协会、台湾省体育会
四、参赛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中心(武术协会)
(二)台湾地区有关武术团体
五、竞赛项目
1、拳术。
2、器械。
3、对练。
同类拳种、器械集中编组。凡每一拳种、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器械类。
六、参赛办法
1、内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中心(武术协会)为单位,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人;运动员8人。
2、台湾地区,由其各武术团体组队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2、每人限报2个单项(拳术、器械各一项),可兼报对练。
3、每个参赛队限报对练1项。编组限3人以内,男女可混编,年龄组不限。
4、年龄分组:
A组: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
B组:17—39周岁;
C组:40—59周岁;
D组:60—70周岁。
报名不足5人的组别,并入上一组别。
5、比赛时间:
(1)拳术、器械和对练40秒—2分钟。
(2)太极拳4—6分钟,太极器械3—4分钟。
6、本次比赛采用由中国武术协会2006年研究制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
八、名次录取
1、各单项按年龄组和男、女分别录取金奖、银奖(按30%比例录取)和铜奖(按20%比例录取),以及优秀奖。以上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2、本次比赛设技术风格奖(个人),由大会裁判组推选。
九、参赛费用
各参赛队所有费用自理。其中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贴补,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时间:4月25日前
1、各参赛队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用A4纸打印),经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别寄至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福建省武术院。
2、各参赛队将参赛运动员1寸彩色照片2张寄至福建省武术院。
(二)报到时间:各参赛队于2009年5月16日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社会部
联 系 人:李小杰、樊 义
联系电话:010-64912159、64912149
传真电话:010-6491215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二)福建省武术院
联 系 人:李跃光、杨 凯
电话/传真:0591—87738345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省体工大队内
邮 编:350003
十一、其它:
(一)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报名后参赛人员与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5月17日中午12点前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保险》。
(三)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需将参赛运动员的体检证明上交组委会,否则不得参赛。
(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五)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六)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七)大赛会场给每个代表队提供宣传悬挂队旗空间。如需悬挂队旗,请报到时将队旗交到报到处。经大会审核,符合要求同意后予以悬挂。队旗规格:颜色自选,长方形(长100厘米,宽80厘米以内),三角形(高80厘米以内)均可。
(八)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
(九)此规程和报名表以及《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wushu.com.cn查询或下载。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