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简介 |
陇原刀客 |
1951年,日、英、法诸国发起创立国际柔道联盟,第一届世界柔道锦标赛于1956年在东京举行。1973年柔道项目正式列入我国竞赛项目。
柔道(Jūdō,じゅうどう)在日语中是“柔之道”的意思。就是“温柔的方式”。柔道部分起源于一种古代日本武士空手搏斗的技术:柔术。柔道通过把对手摔倒在地而赢得比赛,它是奥运会比赛中唯一的允许使用窒息或扭脱关节等手段来制服对手的项目。柔道是一种对抗性很强的竞技运动,它强调选手对技巧掌握的娴熟程度,而非力量的对比。
柔道运动是嘉纳治五郎在19世纪80年代创立的,并且在1964年东京奥运会上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当时日本作为奥运会主办国可以增设一项比赛项目,于是日本选择了柔道。东京奥运会只设4个级别的比赛,日本选手夺得了其中的三枚金牌。
但是在无差别级比赛中,身高1米98的荷兰选手安东·格辛克,在日本武道馆15000名观众面前,击败了连续三届的日本冠军神永昭夫(Kaminaga Akio),并且在复活赛中再度将其击败,从而打破了日本柔道高手能够战胜任何对手的论调。
柔道比赛要求选手对对手的四肢、脖子作出“锁臂”、“扼颈”等动作,将对手扔倒或压制在地,直到对手认输或清楚地将对手扔倒在地,方可取得胜利。
柔道是一种需要身体素质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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