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四川国际峨眉武术节传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境内) |
陇原刀客 |
一、日期、地点
2009年8月3日—8日,中国四川省乐山市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武术中心(协会),各行业体协
三、竞赛项目
1、设拳术、器械、对练、集体项目(具体项目见报名表)。
2、同类拳种、器械集中编组。凡每一拳种、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器械类。
四、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中心(协会),各行业体协为单位,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医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1、每人限报2个单项(拳术、器械各一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2、每个参赛队限报对练1项。编组限3人以内,男女可混编,年龄组不限。
3、每个参赛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年龄组不限,男女可混编。人数少于6人时,每少一人扣0.2分。
4、年龄分组:
A组: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
B组:17—39周岁;
C组:40—59周岁;
D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报名不足5人的组别,并入上一组别。
6、比赛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和对练40秒—2分钟。
(2)太极拳4—6分钟,太极器械3—4分钟。
(太极拳:运动员演练至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太极器械:演练至3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可以配乐(自备CD盘或音乐磁带),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其他内容。
7、本次比赛采用由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06年制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
五、录取名次
(一)单项按各年龄组和男、女分别录取一等奖(按20%比例录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30%比例录取)。其他颁发纪念证书。以上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集体项目按拳术、器械、拳械混合分别录取一等奖(按20%比例录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30%比例录取)。
六、费用
(一)各参赛队所有费用自理。
(二)食宿标准:
A:四星级宾馆240元/人/天;
B:三星级宾馆160元/人/天。
七、报名、报到时间
(一)报名时间:7月10日前,各参赛队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必须用A4纸打印),经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明》,分别寄至中国武术协会和国际峨眉武术节组委会。
(二)报到时间:请于8月3日(20:00前)到达峨眉山景区温泉饭店报到(峨眉山报国寺景区温泉欢乐谷内)。
组委会将于8月3日在峨眉山市客运中心、峨眉山市旅游客运中心、峨眉山火车站接站。
八、联系方式
(一)中国武术协会
联 系 人:李小杰、樊 义
联系电话:010-64912159、64912149
传真电话:010-6491215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中国武术协会社会部
邮 编:100029
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wushu.com.cn
(二)中国四川国际峨眉武术节组委会
联系电话:0833-5528028
传真电话:0833-5528065
通讯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中路46号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宣教局
邮 编:614200
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旅游网站:www.ems517.com
九、其它:
(一)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保险》。
(二)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三)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四)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五)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六)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8月4日中午12点前向武术节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七)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
(八)此规程和报名表以及《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wushu.com.cn查询或下载。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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