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规程

陈顺安    


    
一、日  期:2009年7月30日至8月2日

二、地  点:浙江省杭州市

三、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四、承办单位: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浙江省武术协会
       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

五、大会活动:
  (一)传统武术比赛
  (二)科研论文报告会
  (三)武术用品展示会

六、竞赛项目:(详见附件5)
  (一)武术套路四类(含拳术、器械单练、双人配合、对练和集体项目)
  1、长拳类
  2、太极拳类
  3、南拳类         
  4、其它传统拳类
  (二)对抗性展示项目(包括散打、太极推手、南拳推马、短兵对打、长兵对打等,以及现代手搏、截拳道、跆拳道、空手道等对抗性项目的展示)
  (三)武术功法(包括可展示的软硬单练功法)
  (四)健身功法(包括养身功法、健身操、健身球等)
  (五)健身气功(五禽戏、六字诀、易筋经、八段锦竞赛功法和普及功法)

七、参加办法:
  (一)各国家、地区武术组织、大专院校、武术馆校和个人均可组队参赛。
  (二)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以上,男女不限。
  (三)参赛运动员达15人以上的团队,可报随队裁判1人。随队裁判年龄在50岁以内,等级为二级(含)以上。经组委会确认后可作为大会正式聘用裁判,须交纳会务费,其差旅费自理(随队裁判员不能兼领队、教练和运动员)。
  (四)每位运动员最多可选报5个单项。
  (五)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每个代表队最多可选报2个集体项目,15人以上的代表队,每增加10人,可增报1个集体项目。集体项目必须有伴奏音乐。
  (六)个人全能:在四类武术套路项目中任一大类的单练项目数量达3项以上的每位选手,以3项最好成绩得分之和计算该类的个人全能成绩。3个项目中,必须包括徒手和器械项目(不包括双人配合、对练、对抗性展示、个人健身气功和集体项目)。
  (七)因不同的对抗性项目规则不同,允许参赛队报一名场上裁判(可免缴参赛项目费),直接参与本队对抗性项目展示的临场执行裁判,并可获得与本队参赛项目同等的最好成绩。
  (八)总团体:凡报“个人全能”的选手达10人(含)以上的代表队,以10名(不分男女)个人全能最高得分之和计算总团体成绩。
  (九)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己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签字后加以确认。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出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参赛运动员请自行办理或委托大会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时同时提供《保单》复印件。
  (十)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附件7-1、7-2),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
  (十一) 代表队可申报开幕式表演项目,申报时提供表演项目的视频光盘和解说词(开幕式表演项目要求和申报单可网上下载)。被确认的项目可参加开幕式表演“金杯奖”、“银杯奖”和“铜杯奖”的评选。
  (十二)本届比赛同时举办“第六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大会论文报告会”(附件2),评选优秀论文奖。联系人: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 梁瑾,电话:0571-85060504、13758149753。
  (十三)本届比赛同时举办“第六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武术用品展示会”,欢迎全国各地武术用品企业、公司设专位布展。联系人:黄龙体育中心朱德康先生,联系电话:0571-87630503、13588715860。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个人全能大奖和总团体大奖赛。
  (二)个人全能大奖和总团体大奖赛设总奖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三)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06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附件4)。
  (四)对抗性展示项目采用由本队选手自己组织配对,进行对抗演示的形式参赛。对抗性项目展示的重量级别分为: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90Kg、90Kg以上级和无级别等11个级别。
  (五)竞赛年龄分组(详见附件4):
  1、个人全能分少儿组、青中年组、中老年组、老年组四大组;
  2、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分A1~D5的19档年龄小组。
  (六)竞赛成绩分四大区块录取名次,四大区块为:世界各国、港澳台地区、境内大学生组和境内(个人全能、总团体除外)。
  (七)参赛选手必须穿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
  (八)服装、比赛器材及护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九、录取名次:
  (一)单练、双人配合项目、个人健身气功分四大区块、按年龄小组别、按性别、按各项目编码(同一套路报名达5人以上可单独立项,境外和D组不受此限制)、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对练项目分四大区块、按年龄小组别、按男、女或男女混编三类、按各项目编码、分别录取前八名。
  (三)对抗性展示项目分四大区块、按年龄小组别、按男、女或男女混编三类、按项目编码、按重量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
  (四)各单练、双人配合、对练、对抗性展示项目的第1至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质奖章和名次证书,第4至8名颁发证书。
  (五)集体项目按年龄小组别、按各项目分类编码分别录取前八名(不分性别)。第1至3名分别颁发奖杯、个人金、银、铜质奖章和集体证书,第4至8名颁发奖杯和集体证书。
  (六)各项目的名次,不管参赛人数、队数多少,均以报名时的人数为准,按实录取名次。
  (七)个人全能大奖。
  1.个人全能大奖:个人全能选手不分国家和地区,设少儿组(A组)、青中年组(B组)、中老年组(C组)和老年组(D组)四个年龄大组的长拳类、太极拳类、南拳类、其它传统拳术类等四个项目大类的男、女分别录取个人全能前八名,共256个获奖名额。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章和获奖证书,第4至8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2.个人全能奖金:冠军获人民币2000元,亚军获人民币1000元,季军获人民币5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各获人民币300元。 
  (八)总团体大奖:
  1、总团体大奖:总团体不分性别,不分国家和地区,录取总团体前十六名,共16个获奖总团体名额。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个人奖章和团体获奖证书,第4至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团体获奖证书,第7至16名颁发奖金和团体获奖证书。
  2、总团体奖金:冠军获人民币8000元,亚军获人民币3000元,季军获人民币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获人民币800元,第七名至第十六名各获人民币500元; 
  (九)大赛设“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对宣传、组织达30人以上参赛选手,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奖杯和证书(评奖办法详见附件3)。
  (十)比赛设武坛神童奖、武坛耆英奖、最佳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等奖项(评奖办法详见附件3),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十一)获得四大年龄组的各大项目类的个人全能冠军和总团体冠军的选手和代表队,将在8月2日晚举行的闭幕颁奖晚宴上颁发大奖。
  (十二)凡报名参加大会的人员,均发给纪念品。

十、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每位人民币150元。
  凡是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不能提供复印件者,不享受此待遇),每位报名费为100元。
  凡报名运动员达10人(含)以上代表队官员(含领队、教练)报名费可免2人;代表队官员兼运动员并在10人之内者,不享受此待遇。其他随队超编官员和运动员人数不足10人的代表队的官员和其他随队人员等均须交纳报名费。以个人名义参赛者,每位报名费为200元,凭会员证复印件为150元。 
  (二)参赛项目费:
  1、单练、双人配合、对练、对抗性展示项目:每人每项人民币100元。
  2、集体项目(含健身气功):每人每项人民币50元。
  (三)保险费:委托大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每位人民币20元(请在报名表“委托保险”栏内打“√”)。
  (四)凡报随队的裁判员,每人自交会务费人民币300元(食宿均由大会统一安排,享受大会裁判补贴等全部待遇),差旅费自理,不足部分全部由大会补贴。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6月26日24点报名截止。
  报名时请将下述材料用特快专递发送至: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中国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省体育局大楼6003室,邮编310004,电话:0571-85060395,13516816803)。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文件:
  1.报名表(附件6),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或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复印件(任选一件则可);
  3.《安全责任声明》(见附件7-1、7-2,由团队负责人签署、或个人签署,未成年者须加监护人签署,必须本人签名,电脑打印签名或代替签名无效);
  4.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
  5.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复印件(无此证复印件,不享受报名费的优惠)。
  (二)报名各项费用须与报名单同时到达,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三)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报名单报出后,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2009年7月15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应的手续费。每更改一项内容,手续费为:人民币200元(以传真形式递交“更改申请”和“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传真:0571-87906288)。2009年7月15日24时后不予更改。
  (四)退赛的处理:2009年7月16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款退还(报名费除外)。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五)赛前10天左右官方网站将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关注网上信息,网址:http://zjws.uqc.cn或www.zjws.1a.cn
  (六)境内各参赛队于2009年7月31日8:00至17:00到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体育馆(黄龙路1号,杭州黄龙洞风景区附近)西南通道处报到,领取参赛证件、选手比赛号码布、秩序册、纪念品和《参赛指引》。
  (七)境外参赛代表队于2009年7月30日至31日到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总机0086-571-88066888)报到。
  (八)参加“第六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论文报告会”人员于2009年7月30日到杭州报到(详见《入选论文通知》书)。
  (九)境内各代表队食宿不作统一安排,由运动队自行解决。希望由大会协助安排住宿的代表队可提前20天(2009年7月10日24点前)与会务组联系,联系电话:0571-85060351,13605704008,传真:0571-85156240,联系人: 来敏。并预缴2-3天住宿费,凡已订房的代表队,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应承担50%的房费损失。
  (十)本次比赛取消赛前“组委会联席会议”。有关比赛的重要信息,将通过大会官方网站、手机短信(报名时务必填写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手机号码,小灵通号码无效)和秩序册中的《参赛指引》予以公布,望参赛代表队和选手随时关注,准时参赛。
  (十一)裁判、仲裁于2009年7月31日上午9点前到杭州市华洋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塘苗路1号,电话:0571-85121968)报到,9点30分进行裁判学习。
  (十二)报名材料发往地址:
  单位: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浙江体育局大楼6003室
  邮编:310004
  电子邮箱:zjwushu@126.com
  传真:0571-87906288
  联系人:陈顺安  林剑锋  刘  杰   
  电话:0571-85060395   85156410   13516816803
  网上文件下载:http://zjws.uqc.cn或www.zjws.1a.cn
  (十三)报名费、参赛项目费、保险费汇款:
  从银行汇款至:
  单位: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账号:3300 1616 3350 5000 8550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市天水支行
  从邮局汇款至:
  地址:杭州体育场路212号体育大楼6005室(邮编:310004)
  收款人: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财会室
  汇款说明:收款人请勿填写个人姓名,备注栏写明参赛队名及联系人、电话。

十二、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参赛人员经费(附件8)。
  本规程中所列各项费用均属中国大陆内地参赛人员的费用。世界各国和港澳台地区费用见附件8。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由大会组委会聘请,裁判员由各参赛队委派、或大会组委会确认的各基层武术组织推荐的裁判志愿者(费用自理)组成。浙江省内裁判员必须参加2009年浙江省传统武术裁判员培训班,取得成绩合格者才能上岗.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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