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竞赛办法的补充规定 |
陈顺安 |
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华武术在国际间的交流与发展,促进传统武术竞赛的科学、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本届赛事的具体情况,特对第六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作如下补充规定,凡与《传统武术竞赛办法》有不一致的,以《规程》和《补充规定》为准。
一、竞赛年龄分组:
(一)少儿组(A组):
A1组:6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A2组:6 ~8岁 (2001年至2003年间出生)
A3组:9 ~ 11岁(1998年至2000年间出生)
A4组:12 ~ 13岁(1996年至1997年间出生)
A5组:14 ~ 15岁(1994年至1995年间出生)
A6组:16 ~ 17岁(1992年至1993年间出生)
(二)青中年组(B组):
B1组:25 ~ 29岁(1980年至1984年间出生)
B3组:30 ~ 34岁(1975年至1979年间出生)
B4组:35 ~ 39岁(1970年至1974年间出生)
(三)中老年组(C组):
C1组:40 ~ 44岁(1965年至1969年间出生)
C2组:45 ~ 49岁(1960年至1964年间出生)
C3组:50 ~ 54岁(1955年至1959年间出生)
C4组:55 ~ 59岁(1950年至1954年间出生)
(四)老年组(D组):
D1组:60 ~ 64岁(1945年至1949年间出生)
D2组:65 ~ 69岁(1940年至1944年间出生)
D3组:70 ~ 74岁(1935年至1939年间出生)
D4组:75 ~ 79岁(1930年至1934年间出生)
D5组:80岁以上(192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竞赛成绩录取所属区分块:
单练、双人配合、对练、对抗性展示、个人健身气功和集体项目的获奖名次按下列所属区块分别记录成绩:
(一)世界各国
(二)港澳台地区
(三)大学生组(限境内)
(四)境内
三、竞赛场地。
比赛均设有标准场地的边线。根据比赛的特殊性,可能安排多人同时上场比赛,选手在比赛中可不受场地边线的约束。踩踏边线,或出场地不予扣分。
四、运动员编码。
每位运动员都有个人编码,个人编码由5个阿拉伯数字组成,前3位为代表队编码,后2位为本队队员编码。单项比赛运动员在比赛服背面领口下15厘米左右挂上编码布。集体项目、对练、对抗性展示项目可不用。
五、上场、起势、收势、礼节。
(一)单项单人竞赛时,上场参赛选手,听到裁判叫号后,须向裁判长行抱拳礼,然后走到起势位置,开始动作;完成套路后,转向裁判长再行抱拳礼后离开赛场,等待示分;
(二)单项多人同时竞赛时,如遇太极、木兰系列项目,长拳类初级类项目,或传统南拳、其它运动幅度较小的传统套路,裁判长安排2-6人同时上场比赛时,听到裁判叫号后,须向裁判长行抱拳礼,然后听从临场裁判长(或裁判长指定人员)的安排,到指定的起势位置(起势位编号标记),听到哨声后即开始动作。动作结束后即可离开场地,站在场外等待示分;
(三)集体项目竞赛时,比赛选手应站在入场位置整队站立,听到裁判叫号后,只须1人向前一步,向裁判长行抱拳礼,然后将队伍带到起势位置,开始动作;动作结束后离开场地,列队站在场外等待示分;
(四)允许运动员在任何位置、任何方向完成起势、收势。
(五)对抗性展示项目竞赛时,上场参赛选手,听到裁判叫号后,须向裁判长行抱拳礼;然后走到场地中间位置,向场上裁判行抱拳礼,双方选手相互行抱拳礼后,开始比赛;比赛结束后,双方选手互行抱拳礼,再向场上裁判行抱拳礼后离开场地,等待示分。
六、各项比赛时间的规定:
(一)任何单练项目、双人配合、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包括健身气功)。原套路内容较多较长,可将套路进行删减,删减原则如下:
1、凡太极拳竞赛套路、推广套路(项目号为1206、1207、1212、1213、1214、1215、1216、1217、1218)只演练前半套,后半套可删除,前半套动作不准删减和改变。
2、传统太极拳套路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特点的原则下,可作调整与组合,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套路动作。
3、健身气功可去掉重复动作。
4、套路完成时间没有规定下限,如果套路内容过少、时间过短,可视为初级类项目。
(二)对抗性展示项目,展示1局,每局90秒。
(三)套路完成时间的判断。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开始计时;结束动作以并步站立即为收势,计时结束。
(四)集体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以套路动作起收势计时,不以音乐时间计时。
(五)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办法》规定扣分。
七、配乐。
(一)集体项目(含健身气功)必须配乐,音乐可以任选(允许带歌词);双人配合项目可配任何音乐,也可不配。其他单练和对练项目均不允许配音乐。
(二)配乐的规定与违规的扣分:
1、集体项目没有配乐,由裁判长扣0.5分。
2、音乐前奏曲不得超过15秒。超出规定,由裁判长扣0.1分;
3、动作与音乐一般应同时结束,如有尾声,动作结束后不能超过10秒。超出规定,由裁判长扣0.1分。
4、音乐与动作必须和谐、合拍。不合规定,每出现一次,由裁判员扣0.1分,最多扣0.2分。
八、对抗性展示项目:
(一)对抗性展示项目采用由本队选手自己组织配对,进行对抗演示的形式参赛。对抗性展示项目的场地直接采用在普通地毯上进行,不设边线,根据不同项目可自由选择;并可按自定的规则进行表演。
(二)对抗性项目展示双方不分胜负,采用10分制评分的形式,对双方选手临场技术、战术和变化技巧的水平高低,对双方选手分别进行评分。
(三)对抗性项目展示比赛的分组原则:按不同对抗性项目,分年龄组别、分男、女或男女混合,分重量级别,集中编组。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体重的选手均可配对。不同年龄组配对,均以年龄大的选手来确认组别;不同体重的选手配对,以体重级别高的选手确认级别。各重量级别的确认,均以报名时体重级别为准,临场不进行称量体重。如出现单个报名参赛选手,由大赛竞赛组协助组织配对参赛,如无合适选手配对,则由个人演示对抗性项目的基本技术,并进行评分。
(四)凡报名时未能自行配对的对抗性项目,临场由裁判长决定比赛形式:临时配对或演练基本技法等,拒绝执行的不予评分。
九、集体项目人数要求与年龄组别的确认。
(一)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二)集体项目分组年龄按报名参赛队员的平均年龄确认组别(不分性别)。
十、示分。
(一)一律采用公开示分。
(二)公开示分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进行,根据赛程的需要确定那一种形式,将在《参赛指引》中公布。
1、“当场示分”:运动员比赛结束,裁判员公开示分后,由裁判长公开示出最后得分。
2、“迟后示分”:当1号运动员比赛完,不当场示分,由记录员算分。当下一个2号运动员比赛完后才示出1号运动员的最后得分;而2号运动员的示分,是在3号运动员完成套路后才示分。
十一、个人全能与总团体计分办法与同分处理。
(一)个人全能计分办法:
1、个人全能成绩计算方法:每个参加个人全能大奖赛的选手,在同一年龄大组中,在长拳类、太极拳类、南拳类和其它传统拳术类的同一项目大类中,不管参加几项单练的拳术和器械,以参赛项目中得分最高的3项(必须包括拳术和器械)成绩之和计算个人全能成绩,得分最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个人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3个项目中获第一名多者列前; 再同时,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全部项目中(包括3项以外的参赛项目)获第一名多者列前; 再同时,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项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时,以获次高得分高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项目数(含全部参赛项目)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个人全能大奖男子或女子的每个年龄大组、每个项目大类中只能产生八名获奖者,凡因成绩相等超出八名者,最后均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出局者,可获得个人全能优秀奖证书。
3、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
(1)总团体成绩计算方法:以一个单位名称(至少10人以上个人全能成绩)组成的一个队伍作为一个团体计分单位;如超过10人之团体,只计算10位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作为该团体之得分。得分最高者,为总团体冠军,次为总团体亚军,余类推。
(2)总团体成绩如遇同分时,则取计算团体分的10人中个人全能三项中单项获第一名多者为冠军;再同时,以获第二名多者为准,余类推。再同时,则以各代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总团体大奖只能产生16名获奖团体,凡因成绩相等超出16名者,最后也以抽签决定。出局者,可获得总团体优秀奖证书。
十二、裁判长调分的补充规定。
遇得分相同的选手,裁判长有权根据选手水平进行调分,调分分值到小数点后三位,该分值仅用于区分选手名次,调分分值高者列前,选手的最后得分分值不变。调分分值须公开宣布,并作好记录。
十三、在传统项目比赛中出现竞技套路中的B组以上难度动作的处理。
在传统项目比赛中出现竞技套路中的B组以上难度动作,每出现一次,由裁判长扣0.5分。(B组以上难度动作见附)
附:B组以上难度动作名称:
(一)长拳类:
B组:1、十字平衡;2、直身前扫900度;3、旋风脚540度;4、旋子转体360度;5腾空摆莲540度;6、侧空翻转体360度;7、腾空正踢腿。
C组:1、后踢抱脚直立;2、旋风脚720度;3、旋子转体720度;4腾空摆莲720度。
(二)太极拳类:
B组:1、后插腿低势平衡;2、腾空正踢腿;3、腾空飞脚向内转体180度;4、旋风脚360度;5、腾空摆莲360度。
C组:1、侧朝天蹬直立;2、旋风脚540度;3、腾空摆莲540度。
(三)南拳类:
B组:1、直身前扫900度;2、旋风脚540度;3、腾空外摆腿540度;4、单跳后空翻;5、向内转身跳720度劈棍(刀);6、鲤鱼打挺直立。
C组:1、旋风脚720度;2、腾空外摆腿72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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