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有关奖项的评比办法 |
陈顺安 |
第六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除技术比赛外,还将评出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开幕式表演奖、武坛神童奖、武坛耆英奖、最佳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等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
对宣传、组织达30人以上参赛选手,或3个以上代表队,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
(二)开幕式表演奖
凡被入选开幕式上表演,并能充分展示中华民族文化的魅力,诠释和弘扬中国武术精神的表演项目评选出金杯奖、银杯奖、铜杯奖。
(三)武坛神童奖
对本届参赛年龄最小的选手授予武坛神童奖。
(四)武坛耆英奖
对本届参赛年龄最大的选手授予武坛耆英奖。
(五)最佳运动队
在本届比赛中能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成绩卓越的参赛代表队授予最佳运动队称号。
(六)最佳教练员
对组织、训练运动队有贡献,所带选手在比赛中成绩优异的教练员授予最佳教练员称号。
(七)最佳裁判员
对在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的裁判员授予最佳裁判员称号。
二、评选办法
在组委会领导下,由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组织实施。
三、评选名额
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名额视报名情况确定;
开幕式表演奖:金杯奖1名、银杯奖2名、铜杯奖3名、表演奖若干名;
武坛神童奖男、女各1名;
武坛耆英奖男、女各1名
最佳运动队10个;
最佳教练员10名;
最佳裁判员10名。
四、奖励:获得各奖项者,均授予奖杯、证书。
五、评选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掌握尺度,注重赛场上的表现和平时表现结合起来,技术水平和道德作风结合起来;要有利于团结和竞争,以此促进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二)开幕式表演项目可由各单位申报,提供申报表和表演项目光盘,经组委会审核确定。于2009年6月30日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附申报表)。
(三)评选结果揭晓并公布,各类奖项均在大赛领奖处凭领奖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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