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南少林华夏武术大赛其他规定 |
陇原刀客 |
大赛其他规定
1、比赛出场顺序,在大赛组委会监督下,由微机编排出场。
2、各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3、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4、无故弃权比赛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5、各参赛队填写的报名表,务必字体工整,格式清楚,校对准确。
6、参加闭幕式大汇演的个人或集体可提前申报节目资料,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审批。
7、本规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者查看大赛官方网站。
比赛服装、器械
1、比赛服装不做统一规定,但必须穿着比赛服或运动服上场;比赛和表演的器械自备。
2、大赛开幕式将举行入场仪式,各参赛队可自备队旗,大赛组委会提供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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