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南少林华夏武术大赛录取名次及奖项设置 |
陇原刀客 |
一、录取名次
单练、对练、集体项目按组别、年龄、男女分别录取名次,并颁发奖牌、证书。集体项目颁发奖杯、证书。
二、奖项设置
(一)套路团体奖
1、评奖条件:16人以上的团体可参加评奖(含16人团体)。凡超过16人的团体,按人数最高的一个单项成绩之和(一等奖积9分,二等奖积6分,三等奖积3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奖励办法:
(1)一等奖(20名)奖金1000元;
(2)凡获奖的团体均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个人套路全能奖
1、录取条件:全能运动员必须参加拳术一项、器械一项(参加项目任选),对练一项,共三项,方可参加评奖(E组可不参加对练,两项即可);
2、录取名额:按年龄设5个组别,分别录取男女组各前三名 (分组方法按出生年份);
少儿组(A组)1999年及以后
少年组(B组)1992-1998年
青年组(C组)1970-1991年
中年组(D组)1950-1969年
老年组(E组)1949年及以前
3、奖励办法:
第一名500元(邀请参加闭幕式大汇演),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均颁发证书及奖牌。
(三)功法功力项目奖
大会按照参加人数的30%给予录取,设金、银、铜奖,从以上参加项目金奖中评选出30%内容健康,特色明显的项目,颁发奖金500元和证书。
(四)南少林大赛推广贡献奖由大赛组委会评选出对宣传、普及、推广南少林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奖金500元(10名)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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