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般兵器——盾 |
马俊祥 |
文献中也称为“干”,可以掩蔽身体,防卫敌人的兵刃矢石的杀伤,通常和刺杀格斗类兵器,如刀、剑等配合使用。早期的盾都用木、皮等材料制作,表面霖漆,形状多呈长方形或上窄下宽的梯形,长度一般不超过三尺。其中又分为步兵用的步盾和车兵用的子盾(小盾)。到了春秋(乃至战国),盾仍然以木和皮革为材料制作,但其形状却有较大的变化,其上部大多作成对称的双弧形,表面徐漆,并常绘有精美的花纹,盾高一般有60多厘米,宽约45厘米。当时,盾作为军中主要的防护器具,车战时用专人执干,以蔽遮刺兵和矢石;在防御战中,城头上温设盾橹,防御敌人自城下射上来的飞石和箭。
盾是一种手持的防护兵器。古代将士在作战时,通常左手持盾以掩蔽身体,防卫敌人刃矢石的杀伤,右手持刀或其他兵器击杀敌人,二者配合使用。
盾,古人称“干”,与戈同为古代战争用具,故有“干戈相见”等词。后后来还称作“牌”、“彭排”等。传说我国最早的盾,远在黄帝时代就有了。《山海经》中有关于“刑天”这位英雄人物的神话,描写他一手操干,一手持斧,挥舞不停的雄姿。陶渊明为此写诗赞道:“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盾作为一种“主卫而不主刺”的卫体武器,早在商代就已经存在。到唐代时,盾改称“彭排”。宋代时正式称“牌”。明清两代沿袭宋习,称牌而不再称盾。
古代的盾种类很多,形体各异。从形体上分有长方形、梯形、圆形、燕尾形,背后都装有握持的把手。手持的盾牌一般不超过三尺长。春秋战国时,战车上专门有人执盾,以遮挡矢石。城头上多设盾橹,作为守城护具。骑兵和步兵所用的盾牌渐渐趋于小型灵便、坚固耐用,而“鸿门宴”上,壮士樊哙使用铁盾将交戟门前的卫士撞倒在地,这种铁盾则是一种重盾。
盾牌按制作材料的不同又可分为木牌、竹牌、藤牌、革牌、铜牌、铁牌等。其中用木和革制作盾牌的历史最长,应用也最普遍。商周时期,盾多用于车战和步战,用木、革制做或者用藤条编制的盾是军队中的重要防卫武器。这时的盾,形状近似长方形,前面镶嵌青铜盾饰,有虎头、狮面等,个个面目狰狞,令人望而生畏,借以恐吓敌人,增强盾牌的防护效能。有一种木盾特别流行,顶上有双重弧花纹,呈长方形,表面涂漆,并绘有精美的图案。藤牌也是军队中常用的一种盾牌。最早出产于福建,明代中叶传人内地。藤牌是采集山上老粗藤制作的,一般编制成圆盘状,中心凸出,周檐高起,圆径约三尺,重不过九斤,牌内用藤条编成上下两环以容手臂执持。这种藤牌,编制简单,使用轻便,加上藤本身质坚而富有伸缩性,圆滑坚韧,不易兵器砍射破入,所以藤牌传入内地之后,很快便成为步兵的主要装备之一。
明代大将戚继光十分重视盾牌的使用。他非常善于量才用兵,选拔“少壮便捷”的士兵担任藤牌手,“健大雄伟”的壮士则当长牌手。步战时,他指挥队伍,前面“二牌并列,狼筅(xiǎn音显)各跟一牌,以防拿牌人身后。”
(狼筅是一种简易的长兵器,多刃多层,具有刺、砍、钩叉等多种功能。)戚继光还命令伍长,手持挨牌在前,其余士兵按鸳鸯阵紧随在牌后 (挨牌是一种近似倒梯形的长牌,上下两缘呈弧形弯曲,高约5尺,宽约1尺多,用轻而坚硬的木头做成)。这种鸳鸯阵法,既科学又严密,曾经在抗倭战斗中屡建奇功,大显神威。
明代还发明过能与火器并用的多种盾牌。这种盾牌不同于以往的是既能防御又能攻击,且威力很大。可以说它是古代的“坦克”。这类新式武器,有许多响亮的称呼:神行破敌猛火刀牌、虎头火牌、虎头木牌、无敌神牌等。这种牌是用生牛皮制成,内藏火器。战斗时,牌手持牌掩护士兵前进,先向敌人喷火,火焰喷射二三丈远,足可抵挡强兵十余人。“虎头牌”内藏猛箭一二十枚,临敌时,突然发射,以杀伤敌兵。明代最大的一个牌后面可以遮蔽25人。作战时,可施放火焰,阻止敌骑兵的冲击,又能掩护士兵免受箭枪射杀,还能数面神牌相连,迅速布成城墙,阻挡敌兵进攻。这些与火器并用的盾牌是明代所特有的。
铜盾和铁盾在我国古代曾经作为仪仗物使用过,尽管它们防护力强,但持在手里,若面积小则降低防护效力,若面积大则份量加重,所以一直未能用于作战。
盾,亦为古兵器,其发明也,较弓箭为后,且竟谓为因有弓箭之后,始有盾牌,亦无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杀人于百步或数步之外,其利用较之长矛大戟,止能于对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语,而战争之时,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双方如用弓箭以为战,实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战争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后可以自护而取人;甲胄之坚,不足以御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档箭也;于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终于何时,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后,始有之也。按时代推之,当在春秋之世;当时之有盾,不过专为抵御敌人之弓箭者,后世称之曰挡箭牌,其取义至为明显,护身御敌,诚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矣;盖非特不能伤盾之毫厘,即其他一切兵刃,亦不难为于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咸敛其锋芒,而争相习尚矣;惟当时止用以挡御,极为呆滞,此非盾之不良,实因无灵妙敏捷之法以运用耳;其后逐渐演进,施用亦渐得法,至汉而盾法昌明,习者亦多,非但足以自卫,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着于世,光武部将马武,有弁目数十人。皆擅盾牌。每战辄先躯,冲锋陷阵。所向无敌。矢石如雨。不能伤其毫发,大小数十战,累建奇功,此可见盾之为功,非但自卫已也。当前之坚甲利兵,破之如摧枯拉朽耳。其后人知此物实为战争利器,为将者且于一军中挑选精锐,专练盾牌,另行编为一队,以为战争时之用,亦有全军习此者,盾之见重于世也如此,累世相传,以至于清中叶。尚有冯子才刘永福所部之盾牌军。数与外人战。皆赖此以取胜。虽外人火之猛,枪械之精,无所惧也。后竟为列强所忌,由海牙和平会禁止编号练,盾牌君队从此绝灭,殊堪痛惜,今兹已无复擅萴哦詟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为完善。《周礼·司兵》明周时已有五种盾。士卒用手执盾,可以遮挡敌人兵器,尤其弓箭的进攻。如《韩非子》上说:「赵简围街,犀盾迟橹,立於矢石之所及。」说明盾之坚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离无伤。
《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注:「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礼·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所以类繁杂。如下:
汉·刘熙《释名·释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於吴,为魁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以陷破虏敌也,今谓之露见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以缝编版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质的盾,其名有膝排、团牌、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六种。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大盾攻城时可用,且有木盾、铁盾之分。大盾:《宋史·赵赞传》:「世宗移兵趋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传》:「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长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传》:「家贫无以马,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明代枪、炮已有相当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发挥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战场上,戚继光采用轻捷的藤牌兵屡胜倭寇。戚继光《纪效新书》:盾牌「其来尚矣,主卫而不主刺,国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为牌,铳子虽不御,而矢石枪刀皆可蔽」。至於演练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阵纪》说道:「赖礼衣势、斜行势、仙人指路势、滚进势、跃起势、低平势、金鸡闯步势、埋伏势」八种,至於姿势,则要求「盾牌如壁,闪牌如电,遮蔽活泼,起伏得宜」。都是灵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牌用坚藤制,呈反荷叶形,因其坚又有伸缩性,所以抵御刀剑枪斧及矢镞弹丸,颇有效,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今天这古老的防御武器,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具,用盾牌进行的对练项目,如盾牌刀对单刀、盾牌刀进棍、盾牌刀对朴刀等,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迎,而且在国外表演也到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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