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少林华夏国际武术大赛比赛规程 |
陇原刀客 |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0年11月12日—16日于福建省泉州市侨乡体育中心
二.竞赛项目
1、套路(含拳术、器械单练、双人配合、对练和集体项目)
(1)、各式太极拳、木兰拳、器械
(2)、自选拳(长拳、南拳)
(3)、长器械(棍术、枪术)
(4)、短器械(刀术 、剑术 )
(5)、其它传统器械
(6)、其它传统拳术
2、对抗性展示项目(包括散打、太极推手、南拳推马、短兵对打、长兵对打等)
3、武术功法(包括可展示的软硬单练功法)
4、健身功法(不含健身气功的其他武术功法)
三.参赛办法
1、各武术组织、大专院校、武术馆校和个人
2、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3人,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
3、参赛运动员达15人以上的团队,可随队裁判1人(年龄50岁以下,有等级的、经组委会确认后),须交纳会务费,其差旅费自理。(随队裁判员不能兼报领队、教练、运动员)。
4、每位运动员最多可选报5个单项
5、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每个代表队可报2个集体项目,集体项目可配乐。
6、个人全能:在四类武术套路项目中任一大类的单练项目达3项以上的每位选手,以3项最好成绩得分之和计算该类的个人全能成绩。3个项目中,必须包括徒手和器械。
7、因不同的对抗性项目展示规则不同,允许参赛队报1名场上裁判直接参与本队临场执行裁判。
8、总团体:以本队所有参赛个人比赛成绩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高者列前。
9、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本单位自审,报名单上盖章确认。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出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10、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复印件随报名单上报。
11、参赛人员必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和团体赛、个人全能大奖赛及总团体大奖赛。
2、个人全能大奖及总团体大赛总奖金金额二十万元及等价物品。
3、套路比赛采用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武管中心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和本次大赛有关补充规定。
3、对抗性展示项目采用由本队选手自己组织配对,进行对抗性演示参赛。
对抗性项目级别分为: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85kg以上,男女分组
4、每个项目按拳种、组别分别录取名次,同一拳种人数不足3人时,则与其风格相近的拳种一起评分录取名次。
5、竞赛年龄分组
儿童组:A1组:8岁以下(200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A2组:8-11岁(2000年-2003年间出生)
少年组:A3组:12-14岁(1997年-1999年间出生)
A4组:15-17岁(1994年-1996年间出生)
成年组:B1组:18-29岁(1981年-1993年间出生)
B2组:30-39岁(1971年-1980年间出生)
中年组:C1组:40-49岁(1952年-1970年间出生)
C2组:50-54岁(1956年-1959年间出生)
C3组:55-59岁(1951年-1955年间出生)
老年组:D1组:60-64岁(1946年-1950年间出生)
D2组:65-70岁(1940年-1945年间出生)
(注:老年组不参加对抗性展示)
6、参赛选手必须穿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服装和比赛器材及护具有参赛选手自备。
五.名次录取
1、设个人单项,集体项目、个人套路全能、总团体奖。
2、个人项目按组别(级别)男、女各取前6名,不足8人减一录取。
3、设组织奖、技术风格奖、优秀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评选办法另定)。
4、各单练、双人配合项目、对练、对抗性展示项目的第1名至第6名均发奖牌和证书。集体项目前6名发奖杯(参赛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5、个人全能奖,颁发奖金及纪念品等
6、总团体奖金:录取总团体前十二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颁发奖金及纪念品。
六.参赛费用
1、报名费:100元/人(报名时汇款)含领队、教练、运动员(兼者只须交纳一份)和随队人员。(报名人数达十八人以上代表队可免领队或者教练员两人报名费)
2、参赛项目费:
(1)、单练、双人配合,对练、对抗性展示项目:每人每项100元(报名时交纳)。
(2)、集体项目费:每人每项人民币50元。
3、食宿费:如需大会安排食宿,五天收600元,宿三星级宾馆,大会车辆接送。不需大会安排自行前往赛场。
4、随队裁判员,每人自交会务费300元(食宿均由大会统一安排、享受大会全部待遇)差旅费自理。
七.报名与报到
1、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可自行制作或网站下载A4纸打印),由领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对练项目,同一集体项目人员必须注明)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报名表(附报名费、参赛费汇出单据复印件、1寸照片2张)用特快专递邮寄到组委会。
2、报名表一经报出,不能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申请改动,并交纳手续费,每更改一项手续费为100元。
3、报到:各参赛队于2010年11月12日到泉州(地点泉州市体育中心侨乡体育馆)报到予以办理手续,由专人负责落实带到宾馆住宿,并派领队或教练一人参加当天晚上举行的联席会议。11月12日上午报到,13日上午开幕式、比赛。
联系地址:福州市福飞路151号省体工队院内(福建省武术院) 邮编:350003
李跃光:0591-87738345
马俊祥:13034823480
电子邮件:Email:hxwzy@163.com
QQ:1047754062
八.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
选派方法另行通知
九.其他
1、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自理(筹委会为方便各队运动员,代办理返回车票)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来乘路线
1、省外参赛队到达福州站前150米向左汽车北站再转坐(泉州闽南快运)直达泉州长途汽车站(泉州长途汽车站有专人接送)。
2、运动员在厦门火车站坐公交到松柏汽车北站再转坐泉州闽南快运,有专人接送酒店报到
3、国内外代表队到泉州晋江机场或厦门国际高崎机场有专人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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