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文武中国系列活动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澳门工人联合总会
  澳门国际传统武术搏击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中体产业经纪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澳门工人体育委员会
  文武中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方擂台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电视台

  三、日 期:2010年9月14日至17日

  四、地 点:澳门

  五、活动内容:
  1、东方擂台世界散打王冠军赛
  2、2010年澳门国际传统武术精英赛
  3“金莲花杯”国际书画大赛
  4、民族传统体育国际化发展论坛
  5、文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传承人颁奖礼(少林功夫、武当武术、太极拳、回族重刀武术、沧州武术、邢台梅花拳、沧州武术、劈挂拳、燕青拳、八极拳、峨眉武术、红拳、八卦掌、形意拳、鹰爪翻子拳、心意拳、心意六合拳、五祖拳、查拳、螳螂拳、苌家拳、岳家拳、蔡李佛拳。)
  6、文武中国闭幕式综艺表演,历史人物武术才艺展示项目(根据关羽、张飞、岳飞、霍元甲等历史人物形象装扮并以武术形式表现出来。)

  六、比赛项目:
  1、武术套路类(包括各拳种、各流派的拳术、器械单练、对练和集体项目);
  2、对抗性项目类(包括散打、太极推手、短兵对打、长兵对打以及泰拳、跆拳道等);
  3、武术功法类(包括可展示的软硬单练功法);
  4、健身功法类(包括五禽戏、六字诀、易筋经、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健身操,健身球等);

  七、参加办法:
  1、各国家、地区武术功夫团体、健身气功组织、大专院校、武术馆校和武术爱好者均可组队或个人参赛。
  2、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女不限。达15人以上的参赛团队可报随队裁判1人。
  3、每位选手可报3个项目(包括单练、对练等);也可报4项以上,但属超报项目。
  4、集体项目须报6人(含)以上。
  5、在同一项目编号中尽量避免报两个单项套路。
  6、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己审核,在报名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出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参赛运动员请自行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附件2),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
  8、代表队可申报开幕式表演项目,开幕式表演设特别表演金杯奖、银杯奖、铜杯奖的评选。
  9、散打运动员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人身保险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具体内容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身体检查证明以本次大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
  10、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       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11、参加“金莲花杯”国际书画大赛的代表在报名截止前特快邮寄书画作品2—4副,获奖作品将在《文武中国》杂志刊发并由组委会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12、参加“民族传统体育国际化发展论坛”的代表将2000字以上5000字以内的论文稿件用A4纸打印,附5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并将电子版稿件用doc格式发送到 hxwzy@163.com。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个人全能大奖和总团体大奖赛。 
  2、竞赛规则采用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审定的《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竞赛评分方法与标准》和本规程有关补充规定。
  3、比赛年龄分组见报名表:
  4、各项目比赛的时间规定:
  任何单练项目和对练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为40秒至4分钟(不包括健身气功)。太极类、木兰类项目演练至3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原套路内容较多,可将套路进行删减)。
  集体项目、健身气功展示的时间(包括个人和集体)不得超过6分钟。
  散打、跆拳道、泰拳等对抗类项目每局共打2分钟,三局两胜制。
  5、散打比赛成绩优异者,将参加由广东电视台、澳门澳亚卫视现场直播的“世界散打王冠军争霸赛”。

  九、录取名次:
  1、各单项按年龄组别(级别)、男女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
  2、各单项第1至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名次证书,第4至8名颁发证书。
  3、集体项目、国际书画大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项目设一、二、三等奖。

  十、奖项设置:
  1、大赛设“武术推广贡献奖”,对宣传、组织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2、设武坛神童奖、武坛耆英奖、最佳运动队、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等奖项。(评选办法另定)
  3、设健身功法优秀奖、澳门文武中国挖掘优秀奖。
  4、设文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武术传习人奖。

  十一、奖励办法:
  1、套路个人奖按各级别人数的比例设奖:金银铜各占三分之一。
  2、个人全能大奖:个人全能选手不分组别,冠军获1000元,亚军获800元,季军获500元。
  3、总团体大奖:总团体不分性别、不分国家和地区,设总团体冠军、亚军、季军、第四名至第六名,共6个获奖团体名额。
  总团体奖金:冠军获3000元,亚军获1000元,季军获8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获500元;颁奖杯和团体获奖证书。
  4、不足10人的组别(级别)只颁发证书、奖牌,不设奖金。
  5、武术推广贡献奖:对宣传、推广文武中国系列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800元至5000元的现金奖励。
  6、澳门文武中国挖掘优秀奖:评选出三个优秀项目,每项奖金为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7、设健身功法优秀奖:按照参加健身功法、各式绝技、健身气功及功力的表演人数,评选出1—5个内容健康、特色明显的项目,每项奖金为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8、世界散打王冠军争霸赛:每个级别冠军2000元、亚军1000元。“东方擂台”世界散打王(总冠军)10000元。(运动员只领取最高奖金,不足10人的级别,只颁发获奖证书、奖牌,不设奖金)
  9、取得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可与澳门世界散打王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成为职业运动员,参加每月一次在广东电视台体育频道播出的《文武中国》电视栏目。

  十二、中国大陆赴澳门申请方法:
  1、报名参赛人员必须办理赴港证件《港澳通行证》(证件及签证费用自理),方可出入澳门关口。
  A、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上注明“F、Q、T、S、D”签注者前往澳门,无需办理报关手续。
  B、签注上注明“L”签注者,为团体旅游签证者,过关时还需办理报关手续(并由中国边防另加收报关手续费)。
  2、参赛代表队或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必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
  A、凡户口的所在地属“港澳自由行开放的地区”,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因私赴港旅游签证”(建议尽可能办此类签证)。
  B、凡户口的所在地属还没实行“港澳自由行开放的地区”,可到当地旅行社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直接办理港澳通行证。
  C、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间越早越好,一般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每年在赴港前二个月去办理签注即可。有些地区办证需要参赛邀请函的,可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将赴港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告诉组委会。各地武术学校的学生,可利用寒暑假,持邀请函到户口所在地去办理港澳通行证。

  十二、相关费用:
  1、会务费:人民币300元/人(包括运动员、领队、教练和随队人员均须缴纳)。
  2、参赛费:200元/人(参赛人员缴纳,其他人员免缴)。
  3、超报项目费:每位选手报项数量最多为3项,若达4项时,即为超项。每超1项交超报项目费200元。
  4、随队裁判员会务费:每位人民币800元(可享受大赛食宿行等综合服务及大会裁判补贴等的双重待遇)。
  5、食宿行费用:1880元/人。享受9月14日至17日在澳门的四星级酒店的住宿(两人一间房为准)及早餐(含闭幕颁奖晚宴)、珠海至澳门往返接送和比赛期间的交通接送的全部服务。
凡未参加大赛“食宿行”综合服务标准的人员,需要参加闭幕颁奖晚宴者,每位交纳人民币200元。

  十三、报名、报到:
  1、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8月14日(须特快专递)
  2、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任何一件,视为报名无效):
  A、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最好用电脑打印,报名表须加盖印章或签名。
  B、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或护照、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可任选一项)。
  C、《安全责任声明》(附件2)。
  D、汇款单据凭证复印件(参赛需缴纳的费用)。
  3、报名单务必字体工整,格式清楚,校对准确。一经报出,不能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申请改动、或增报,必须在2010年8月30日前递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应的手续费。每更改或增加一项、或每更改一人年龄、性别、集体项目更改一名人员,手续费为200元(以传真递交更改申请和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传真:0756—3612663)。2010年8月30日后不予更改。
  4、报名截止日期后16天内(2010年8月30日),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医院证明,组委会可扣除手续费人民币200元,其它所缴费用余款退还。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5、赛前7天左右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关注网上信息。
  6、各参赛队于2010年9月14日到澳门报到,具体报到事宜将另行通知(通知将用电子邮件、短信发送到各队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和联系人的手机,请各队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以免延误获得参赛信息)。
  7、委托大赛安排“食宿行”的各代表队须在出发前6天,将航班号、班次和抵达时间传真给组委会(传真0756—3612663)以便接站。
  8、“食宿行”自己安排或委托境内其它旅行社安排的代表队,到指定地点报到,随时注意大赛各项信息,按时检录和比赛。

  十四、大赛联络与报名材料发往地址:
  1、境内地址:广东珠海市唐家湾清华科技园C座2楼  邮编:519080
  世界散打王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珠海办事处
  联系人:金继勇  马俊祥
  电话:0756—3612661   13034823480
  传真:0756—3612663

  2、海外地址:澳门新口岸北京街244-246号澳门金融中心5楼A座
  世界散打王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春阳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仲裁和裁判由大会组委会聘请、队派和志愿者组成。

  十六、其它
  1、凡报名参加大会的人员,均发给纪念品。
  2、集体项目、健身气功、双人配合练项目可配任何音乐。
  3、参赛选手必须穿武术及各类功夫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
  4、服装、比赛器械由参赛选手自备。
  5、秩序册将在报名截止后印刷,此后因故需要更改项目或报名人员一律为迟报人员,将不在秩序册中出现,敬请原谅。
  6、本规程解释权归澳门文武中国系列活动组委会。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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