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世界杯国际少林武术大赛规程 |
陈清钦 |
2010年台湾世界杯国际武术节武术锦标赛
一、依据.行政院体委会体委全字第0990006783号函等办理
二、活动时间:比赛日期:2010年11月6.7日(星期六.日)
报名截止日2010年10月1日以前
三、比赛地点:台湾台中港区综合体育馆(台中梧栖镇文昌路400号)。
四、2010年台湾世界杯国际少林武术大赛
比赛项目:
(一)气功武术比赛:
元极舞、外丹功、气功十八式、香功、气功操、导引操、韵律瑜珈养生操、有氧瑜珈养生操、太极瑜珈、韵律武术、快慢气功操、导引操……
(二)太极武术比赛:陈太.赵堡.杨太.郑子.易简.熊氏.亚运套路…….、器械、对练、团练
(三)传统国术比赛:
传统内家武术(形意.八卦.鹤拳.柔拳.武当.八极.通臂.劈挂.迷踪….)、传统外家武术(南北拳术.象形拳……等)、器械、对练、团练
(四)综合竞技武术比赛:
长拳、南拳、太极拳全能、刀、枪、剑、棍、团练、亚运套路、自编套路、创意武术…、器械、对练、团练跆拳品势型场个人赛、团体赛、跆拳击破空手道型个人锦标赛、空手道型团体锦标赛、其他武术。
比赛地点:台中县梧栖镇台中港区综合体育馆(梧栖镇文昌路350号)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各组竞赛项目奖状颁发方式:报名人数在十人组(含)以上时取优胜前六名:6人组(含6人)以下时减1录取名次,仅一人组参加则列入表演不计名次;个人颁发奖状。个人赛参加者超过(含)7名录取前六名组项,前叁名选手另颁发金银铜奖牌乙面 。
(二)团体奖:团体总锦标颁发采绩分制,取六名依 6.5.4.3.2.1.计分,取五名依5.4.3.2.1.计分,取四名依4.3.2.1.计分,取叁名依3.2.1计分,取二名依2.1.计分,仅一人参加则不列入计分,计算各单位所得各项目总积分,各类组团体总锦标超过(含)7队者取前叁名分别发给奖杯乙支及奖状乙面,未足7队者前叁名颁发奖状乙面。
(三)指导奖:运动员入选指导老师得申请发给指导奖状乙张,并得报县府及相关单位叙奖申请奖金。
(四)大会另设总成绩总冠军杯、总亚军杯、总季军杯及精神总锦标共四座。
将各参赛单位各类各组各项参赛项目绩分总加后取最高分前叁名颁发之;精神总锦标则以各队参赛纪律及礼节、运动员运动精神仪态为评分内容,取最高分者颁发之。
(五)奖金:
总成绩总冠军杯得奖单位颁发奖金3000元整,
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理事长奖。
总成绩总亚军杯得奖单位颁发奖金2000元整,
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秘书长奖。
总成绩总季军杯得奖单位颁发奖金1000元整。
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执行长奖。
个人总绩分第一名得奖选手颁发奖金600元整,
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大会会长奖。
个人总绩分第二名得奖选手颁发奖金500元整,
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大会总干事奖。
个人总绩分第叁名得奖选手颁发奖金300元整,
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大会裁判长奖。
六、参加办法:
﹙一﹚未参加旅游行程之参加单位之职员及选手车旅及膳宿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参加单位应于2010年10月1日下午五时前,将选手数据及参加项目名称详细填妥以限时挂号送达大会办公室中华民国少林拳道协会会址注册
﹙中华民国台湾省437台中县大甲镇光明路277号﹚,并以规定日期内邮戳为凭。
报名同时每位职员及选手请缴交一吋照片乙张,以供大会制作职员证及选手证。
1.参加比赛项目之运动员
(1)个人比赛每人每项得缴交报名费美金25元整
(2)对练比赛每组得缴交报名费美金50元整
(3)团练比赛每组得缴交报名费美金90元整
(4)全能项目每组得缴交报名费美金120元整
相关费用请汇入以下户口:
请将报名费用汇入以下户口:(参加旅游行程计划单位之旅游费用亦请一并汇入)
汇入银行:台湾银行大甲分行
银行地址:台湾省台中县大甲镇民生路61号
银行代码:072
户口:072-007-01830-6
户名:陈清钦
汇款注明:汇款单位元、联系人电话及和台湾国际武术比赛参赛费用。
2.报名方式:请填妥报名表 。附一吋照片乙张(照片背面请记得写上单位、姓名、组别)敬请贵单位惠予协助办理,函转所属相关单位团体学校鼓励所属踊跃参加,以促进全民健康。
竞赛分级分组及项目:(以下分级年龄皆为公元实龄,以比赛日期为基准日)
竞赛分级:
(1)幼龄组-7岁以下
(2)少年组-7~9岁
(3)少年组-10~12岁
(4)青少年组-13~15岁
(5)青少年组-16~18岁
(6)青年组-19~24岁
(7)社会青年组-25~30岁
(8)社会组-31~40岁
(9)社会组-41~50岁
(10)社会组-51~65岁
(11)社会组-年满65岁以上
(12)混合组(不限年龄性别)
竞赛分组:⑴ 男子组 ⑵ 女子组
竞赛分类:(凡单一拳术器械套路报名参赛超过10人者得独立分项)
太极武术类、内家武术类、外家武术类(含导引)、综合竞技武术类、木兰武术类
一、太极武术类:竞赛项目单一套路报名参赛超过10人者得独立分项:
(一)太极拳术套路个人赛(单一套路不足6人得并组, 超过10人得分组)
(二)太极拳术套路团体赛(每队4~6名,可男女混合,单一套路不足6队得并组,超过10队得分组)
(三)太极器械套路个人赛(时间3-5分钟以内,单一套路不足6人得并组,超过10人得分组)
(四)太极器械套路团体赛(每队4~6名,可男女混合,单一套路不足6队得并组,超过10队得分组)
(五)太极对练
(六)自选太极
(七)太极气功操
(八)太极全能
二、内家武术类:竞赛项目包括:
三、外家武术类(含导引):竞赛项目包括:
四、综合竞技武术类:竞赛项目包括:
五、木兰武术类:竞赛项目包括:
竞赛规则:
依据国际武术运动联合会颁定附件规则为评分依据。
采五角裁判亮分制,每场地设场地主任裁判一人,裁判五人。
五位裁判之分数去最高及最低分者余叁个中间分总和平均后为该场次之得分。
得分相同者,以最高加上最低分除2,以最接近得分者為胜。若仍同分,则并列名次。
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各组竞赛项目奖状颁发方式:报名人数在十人组(含)以上时取优胜前六名:6
人组(含6人)以下时减1录取名次,仅一人组参加则列入表演不计名次;个人颁发奖状。
个人赛参加者超过(含)7名录取前六名组项,前叁名选手另颁发金银铜奖牌乙面 。
二、团体奖:团体总锦标颁发采绩分制,取六名依6.5.4.3.2.1.计分,取五名依5.4.3.2.1.计分,取四名依4.3.2.1.计分,取叁名依3.2.1计分,取二名依2.1.计分,仅一人参加则不列入计分,计算各单位所得各项目总积分,各类组团体总锦标超过(含)7队者取前叁名分别发给奖杯乙支及奖状乙面,未足7队者前叁名颁发奖状乙面。
叁、指导奖:选手入选指导老师得申请发给指导奖状乙张,并得报县府及相关单位叙奖申请奖金。
四、大会另设总成绩总冠军杯、总亚军杯、总季军杯及精神总锦标共四座。
将各参赛单位各类各组各项参赛项目绩分总加后取最高分前叁名颁发之;
精神总锦标则以各队参赛纪律及礼节、运动员运动精神仪态为评分内容,取最高分者颁发之。
奖金:
总成绩总冠军杯得奖单位颁发奖金3,000元整,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理事长奖。
总成绩总亚军杯得奖单位颁发奖金2,000元整,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秘书长奖。
总成绩总季军杯得奖单位颁发奖金1,000元整。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执行长奖。
个人总绩分第一名得奖选手颁发奖金600元整,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大会会长奖。
个人总绩分第二名得奖选手颁发奖金500元整,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大会总干事奖。
个人总绩分第叁名得奖选手颁发奖金300元整,指导教练并颁发优秀教练大会裁判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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