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南区)海南省太极拳选拔赛竞赛规程 |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承办单位:海南省武术协会
协办单位:海南省民传武术交流中心
海口市武术协会
二、时间地点
2024年8月17日至18日,海口市
三、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集体项目
1.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
2.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3.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二)个人项目
1.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
2.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3.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4.陈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5.杨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6.吴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7.武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8.孙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四、年龄分组
(一)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男女混编组,上场男子运动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年龄18—70岁,上场40岁以下运动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1.集体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每队上场9人。
2.集体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每队上场12人。
(二)个人项目
1.青年组(A组):18岁至39岁(198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中年组(B组):40岁至59岁(1965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
3.老年组(C组):60岁至70岁(1954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
五、参加办法
(一)各市、县武术协会、老年体协、太极拳协会,各乡镇、社区、企业、学校、武术机构、太极拳辅导站等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人数不超过14人,男女不限。
(三)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四)每名运动员最多报2个集体项目和2个个人项目的比赛。
六、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18—70岁,(195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二)运动员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海南户籍。
2.非海南省户籍,在海南工作1年以上,即2023年3月1日以前在海南工作。工作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
3.非海南省户籍,2023年3月1日以前学籍在海南且至今仍然在海南就读的学生。
4.非海南省户籍,在海南有房产证、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
(三)凡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终止注册满5年(2019年3月1日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每队限报1名。
(四)比赛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24)》和本次赛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武术竞赛纪律规定》。
(三)必须按照规定的动作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
(四)各项比赛时间规定
太极拳项目3—6分钟;太极剑项目3—5分钟。
(五)比赛服装、器械自备,不做统一规定,但须符合项目特点及比赛规定。
八、成绩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集体项目:按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个人项目:各单项按男、女性别和年龄组别分别录取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选拔原则
(一)运动员必须全程参加比赛,获得各组别、各项目第一名者,有资格入选海南省集训队。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海南省的实际情况,在集训过程中,选拔部分成绩优异的人员组成海南省代表队,参加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南区)太极拳比赛。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各参赛人员须于2024年8月5日前,将把word格式的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组委会电子信箱。竞赛规程、报名表、参赛承诺书可在武术世界网(www.21wushu.com)下载。
4.报名联络方式
联系人:马俊祥、吴明宇;联系电话:18789773110、13322065418;微信号:18673166139;QQ:806683959;电子邮箱:hnwushu@126.com。
(二)报到
1.各参赛人员于8月17日在海口市报到,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2.报到时须将参赛队员的体检表、保险单和自愿参赛责任书等有关材料一并交到报到处,不交者不给予参赛。
十、经费
各参赛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其他
(一)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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