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连云港第二届全国太极拳械邀请交流大会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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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体育局
连云港市体育总会
二、 承办单位:连云港市太极拳研究会
三、 时间、地点:2009年9月17-2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体育馆
四、 大会交流项目:
1、竞赛项目(陈、杨、吴、孙、武式、42式太极拳、剑等各式太极拳术、器械)
2、学术研讨(太极拳健身理论的学术讲座、太极拳发展战略的探讨)
五、 参加办法:
(一) 全国各地区太极拳(武术)团体、组织及个人均可组队参赛。
(二)各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
(三)集体项目每队可报1个,每队6-10人,必配音乐内容不限;个人项目每人可报2项(不含集体项目),拳、械不限,若需增报,每一项交费用50元。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18日。报名后,欲更改项目者,须书面申请,并交纳每项编排费100元。报名截止后,更改项目或报名,一律归为迟报人员,将不在秩序册上出现。
(五)报名费每人50元,领队、教练免交,运动员参赛项目费每项30元,集体项目每项300元,观摩人员交会务费50元。
(六)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大会安排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10元、130元两个档次,请在报名表上注明食宿标准类别。
(七) 学术论文必须打印;报名表须按规定分组、分项,认真填写,打印上报。
(八)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由各队审核,以报名表盖章为准。参会人员自办人身保险。各代表队均应签署“安全责任声明”, 未签署的代表队不能参赛。
安全责任声明内容:我代表队运动员身体健康且体能良好,适宜参加本次活动。若参赛时因自身疏忽或者健康体能欠佳,以至于在参赛期间发生意外,与大会组委会或主、承办单位无关。
六、 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和集体项目比赛。
(二)套路比赛采用原国家体委1993年审定的《太极拳剑竞赛规则与评分标准》、《42式太极拳、剑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以及1996年审定的《武式太极拳竞赛规则》。
(三)竞赛年龄分组:(集体项目按组内队员平均年龄分组)
儿童组:10岁以下 (1999年后出生)
少儿组:11-14岁 (1998年-1995年)
少年组:15-17岁 (1994年-1992年)
青少年组:18-25岁 (1991年-1984年)
青年组:26-38岁 (1983年-1971年)
中青年组:39-50岁 (1970年-1959年)
中老年组:51-60岁 (1958年-1949年)
老年组:61-70岁 (1948年-1939年)
寿星组:71岁以上 (1938年前出生)
(四)各项目比赛时间规定:
1、单练项目时间为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如套路较长,可简化;规定套路可打1-3段;少打内容,裁判不予扣分)。
2、集体项目时间为5分钟以内。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着武术服装参加比赛,服装、器械自备。
七、录取名次
(一)论文评比将由论文评比领导小组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所有单项套路按男女组别录取一、二、三等奖,按名次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特殊2人以下组由大会组委会安排并组参赛。
(三)集体项目不分性别,按平均年龄分组录取一、二、三等奖,按名次颁发集体证书,奖杯和个人奖牌。
(四)凡报名参加大会的人员,均发给精美纪念品。
八、裁判和仲裁
1、裁判员的选派由大会统一安排,10人以上参赛队可申请随队等级裁判一名,参加大会裁判工作。随队裁判费用减半。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 报名报到
1、报名。各代表队按报名要求通过电子信箱、传真、邮寄和工商银行,于2009年8月18日前将参加大会所有人员的食宿费、报名费、报名表、论文、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及安全责任声明盖章后汇寄: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郁洲南路99-10号市太极拳研究会
邮 编:222006
电子信箱:sjjlyp@126.com
传 真:0518-85529577
账 号:工商银行连云港朝阳路支行 1107010209280024190
账 户:连云港市新浦飞翔太极健康生活馆
联系电话:13851279756 13705139489
联 系 人:宁开阳 刘云萍
2、报到。裁判员于9月17日15时前报到,运动队于9月17日16时前报到。报到地点:连云港聚丰大酒店。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南极北路118号,乘火车或汽车到连云港站(新浦)下车,打的费8元左右。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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