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竞赛规程 |
陇原刀客 |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阶段 资格赛比赛时间:2010年4月2-5日
(二)地点:山东省菏泽市
二、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竞赛项目
1、男子: 75公斤级(>70公斤-≤75公斤)
80公斤级(>75公斤-≤80公斤)
90公斤级(>80公斤-≤90公斤)
100公斤级(>90公斤-≤100公斤)
2、女子: 56公斤级(>52公斤-≤56公斤)
四、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男子运动员4名,教练、医生各1名。
(二)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竞赛规则》(附件1)。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三)参赛运动员体重最多可在规定的级别限度内上浮1公斤,当一方运动员超出该级别体重1公斤内(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算),应向对方运动员支付本场比赛出场费作为超重罚金;当一方运动员超出该级别体重1公斤以上,取消比赛资格。
(四)第一阶段 资格赛:从各参赛单位报名的运动员中选拔出各级别前8名
第二阶段 选秀赛:由资格赛中获得各级别前8名的运动员进行比赛,同时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选调8名56kg级的女子运动员进行比赛,决出各级别的前2名。
第三阶段 擂主赛:由获得各级别前2名运动员参赛,决出各级别的擂主。
第四阶段:功夫王总决赛:由各级别擂主争夺功夫王,女子56kg级争夺该级别的冠军。
六、参赛费用、出场费及奖励
(一)由承办单位负责参赛队在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各队往返赛区的交通费自理。
(三)运动员奖励办法
第一阶段 资格赛 每场胜方1000元,负方500元。
第二阶段 选秀赛 四分之一比赛,每场胜方10000元,负方5000元;
二分之一比赛,每场胜方20000元,负方10000元;
第三阶段 擂主决赛,胜方100000元,负方50000元。
第四阶段 功夫王总决赛和女子比赛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四)运动员所获奖金的40%作为参赛单位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的奖金。
(五)以上奖金为税前款项,获奖运动员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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